今年户外探险项目出事的概率又上去了,这事儿到底该让谁来兜着?最近中国探险协会发布的报告显示,2024年全国已知的户外事故里,徒步项目最要命,涉及了822个人,占了总数的73%;而登山虽然出事次数不多,但死了17个人,占了死亡总数的20%。登山这种风险特别大的运动,可把这些喜欢挑战的年轻人害惨了。 这回出事了,钱到底该谁出?《法治日报》记者专门去请教了几位法律专家。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栾燕说,游客要是明知道地方危险还往里冲,通常得自己扛损失。除非有组织者带头领着玩,那组织者就跑不掉了。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啊,心里得有点儿数,对自己干的事要负责。按照“自甘风险”的规矩,要是游客明知景点有大坑还去作死,那就是自己找罪受,得负主要甚至全部责任。 那些违规探险的组织者也别想甩锅。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的黄忠教授讲了,依据民法典规定,要是组织者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把人伤了,那就得赔钱。判断他们有没有尽责得看收钱没收钱、风险高低、人数多少还有救没救到人这些综合因素。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的王叶刚教授进一步解释说,这些组织者往往是在网上拉人头去没人管的“野景点”,天气一变再加上救援跟不上,很容易出大事。这种情况属于民法典里说的群众性活动组织者,他们出问题主要是因为没把安全保障义务当回事。王叶刚还说,“组织者在出发前必须对路线、天气、地形这些做专业评估,还要查查自然灾害的风险,看看参与的人身体和技术能不能扛得住。要是没评估风险、没发警示、也没应急预案的话,那就是犯法了,得赔人家钱。” 至于那些发攻略带大家去“野景点”的人到底要不要赔钱?栾燕认为得看这几样:推荐者是不是故意的、有没有想通过这个赚钱、事情闹得凶不凶。“要是推荐者心里门儿清知道那是个未开发的大坑还硬推给别人玩也不说危险事儿,那就有可能被认为有过错甚至故意害人。如果他还通过炒作或者其他方式把攻略变成了盈利工具甚至被发现有商业目的的话,那肯定是逃不掉的了。”栾燕这样分析。 王叶刚也补充道,“如果攻略里写的路线或者玩法本来就是违法的操作模式,那肯定也得算过错。”除了赔钱之外,推荐者还得小心被罚款或者坐牢。比如说他要是把路带乱了影响了治安秩序或者后果特别严重的话,那警察叔叔就得请他喝茶了。 普通用户和网红博主的责任标准是不是也不一样呢?王叶刚说网红的流量大影响面广所以注意义务就得高一些。“一方面网红粉丝多效果大对他们要求就严点儿;另一方面那些专职搞旅游的博主对非常规路线的风险本来就应该更了解一点注意点。”而普通人发帖一般没人看影响面小所以责任认定不能太严苛。 最后再聊聊那些发攻略的网络平台到底要不要背锅。栾燕觉得平台对于用户发的内容有审查的义务和风险提示的义务。“如果平台没给提示或者收到投诉举报也不去核实下架内容的话那就得负责赔钱。”黄忠教授也觉得平台通常对“网红打卡地”没那么多实质性的审查义务,“除非平台已经知道或者明显应该知道这些攻略危险还故意不管这事儿才会担责。” 王叶刚觉得网络平台可能还得承担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根据民法典和电商法规定平台如果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那就要赔钱的这种责任也是要讲过错的。”只要平台已经尽到了责任并且把危险提示都发出来了对不合规的内容也都处理掉了那就不用赔钱了。(本报见习记者丁一 本报记者赵丽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