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推进“开学法治第一课”进校园 以法治副校长机制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3月2日,一场别开生面的法治教育课在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第二小学展开。

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室主任刘夏以法治副校长身份,在庄严的国旗下为全校师生讲授新学期法治第一课,将法律知识送进校园,播撒法治种子。

青少年法治教育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工程。

当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呈现低龄化趋势,校园欺凌、网络沉迷等问题时有发生,究其根源在于部分青少年法治观念淡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

与此同时,传统法治教育方式往往流于形式,难以真正触及学生内心,教育效果有限。

如何让法治教育真正走进校园、走入学生心中,成为各地司法行政部门面临的重要课题。

针对这一现实需求,陵水县司法局创新工作思路,建立法治副校长制度,选派业务骨干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定期开展法治宣讲活动。

此次授课中,刘夏摒弃生硬说教,从"法律是什么"这一基础问题切入,运用贴近学生生活的语言,将抽象的法律概念具象化为校园中的"行为规则"和"安全保护伞"。

这种深入浅出的讲解方式,帮助学生理解法律既是约束行为的准绳,更是维护自身权益的有力工具,在孩子们心中树立起法律的权威性和亲和力。

这堂法治课的意义远不止于知识传授。

它标志着陵水县在构建青少年法治教育长效机制方面迈出实质性步伐。

通过法治副校长这一桥梁,司法行政资源与教育资源实现有效对接,法治教育从偶发性活动转变为常态化工作。

学生们在关键成长期接受系统法治熏陶,有助于从小培养规则意识和法治思维,为其健康成长筑牢思想防线。

从更宏观层面看,校园普法是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抓手。

青少年是国家未来和民族希望,他们的法治素养直接关系到法治中国建设进程。

通过学校这一主阵地开展法治教育,不仅能够提升学生个体的法律意识,还能通过"小手拉大手"方式,将法治理念辐射到家庭和社区,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当然,青少年法治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持续深化和完善。

除了定期开展法治讲座,还应结合案例教学、模拟法庭、法治实践等多元化形式,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同时,要建立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形成法治教育合力,让法治精神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法治教育要从娃娃抓起。

陵水县司法局开展的"开学法治第一课"活动,不仅传授了法律知识,更在学生心中播下了法治的种子。

这种春风化雨式的普法方式,展现了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的创新思路。

期待各地能因地制宜,探索更多富有成效的青少年普法模式,为建设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