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课间掰手腕游戏最终演变成民事诉讼;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审理的这起案件,涉及一个核心问题——校园文体活动中,参与者的权利义务如何界定。 事件发生某中学初三。15岁的小冯应同学大刘邀请参加班级男生的掰手腕比赛——比试中手腕受伤并晕倒——后被诊断为左肱骨干骨折,需要手术治疗。伤情确定后,双方家长就赔偿问题协商多次,最终因分歧无法调和而诉至法院。 法院的判决基于"自甘风险"法律原则。经审理查明,掰手腕是对抗性较强的运动,客观上存在骨折、肌肉损伤等风险。小冯和大刘均已年满15周岁,具备对此类活动潜在危险的认知能力。关键是,小冯自愿选择参与,这个自主决定成为适用自甘风险规则的前提。 在证据审查中,法院发现小冯关于事发过程的陈述前后不一,其申请的证人也拒绝出庭作证,难以证实大刘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综合考量,法院驳回了小冯的全部诉讼请求。 "自甘风险"规则有明确的适用范围。该规则主要适用于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包括斗膝、拔河等校园体育活动,排球、羽毛球等竞技项目,以及极速赛车、拳击等高风险对抗性运动。规则的适用需要满足四个条件:受害人自愿参加、活动本身具有风险特征、损害由其他参加者行为引起、对应的人员对损害无故意或重大过失。 法律界人士指出,该规则的立法初衷在于为文体活动中的参与者合理界定责任边界。一上,它保护了正常参与活动的人员不因偶发事件而承担过重责任;另一方面,它鼓励公众在知情和自愿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各类活动。对学校来说,这一原则的确立并非意味着可以放任校园安全不管。相反,学校应当加强安全教育,帮助学生正确认识潜在风险,掌握自我保护技能。 需要强调的是,自甘风险规则并非对所有伤害的豁免。如果参与者抱着故意伤害他人的心态,或在活动中出现重大过失导致他人受伤,就不再属于正常的竞技或娱乐范畴,相关人员仍需依法承担侵权责任。这一界限的划分对于保护学生权益至关重要。 从更广的视角看,掰手腕等校园自发游戏具有积极意义。这类活动有助于学生缓解学习压力、增强体质、培养勇于挑战的品格。家长如因个别意外事件而过度担忧并排斥此类活动,实际上是因噎废食,不利于学生身心的全面发展。
这起看似平常的校园伤害案件背后,反映出法治对成长规律的理解。当法院以"自甘风险"条款划清合理冒险与过度保护的界限时,实则是为青少年创造既有安全保障又能勇敢试错的成长环境。真正的安全教育不是筑起无菌温室,而是培养识别风险的能力和应对挑战的勇气——这比任何赔偿金额都更值得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