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晚上7点40分,河南平顶山市郏县茨芭镇发生了一起严重的寻衅滋事案。事件起因是杨某的电动二轮车与丁某洛的车辆发生轻微碰撞,引发了口角。事情愈演愈烈,杨某的儿子刘某飞和儿媳韩某娜赶到现场后,把怒火撒在了丁某洛的姐姐丁某乐还有郭某、张某凡、薛某源身上,不仅对他们进行辱骂,甚至对他们拳脚相加。更为恶劣的是,刘某飞发现打错了人之后,又把暴力转移到了15岁的女孩丁某乐身上,最终导致她轻伤二级。 就在这个时候,河南平顶山市郏县人民政府发布了一份《关于刘某飞等涉嫌寻衅滋事案件情况的通报》。这个事件被报道在2月25日的新华网上面。2月24日,郏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给刘某飞和韩某娜批准逮捕。 法律绝不缺位,这次事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事情本来是街头巷尾常见的小摩擦,但在河南郏县茨芭镇却演变成了一起令人愤慨的案件。一个65岁的老人和一对未成年姐弟因为电动车相撞发生口角,老人的儿子儿媳赶到现场后不问青红皂白殴打三名无辜路人。他们以为自己有道理可以用暴力解决问题。这种思维惯性让人心惊。 法治社会是要讲法、讲理的,而不是动辄诉诸暴力。这次事件中涉案夫妻把个人戾气凌驾于法律与公序良俗之上,以为靠拳头就能“占理”。殊不知在法治的框架下任何暴力行为都要付出代价。 从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到被批准逮捕,法律快速介入让我们看到了司法机关对违法犯罪行为的零容忍。特别是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进行坚决惩治。这既是对受害者的交代也是给社会释放明确信号:法治社会绝不允许戾气横行更不能容忍任何人向未成年人挥起拳头。 这次事件让我们不禁要问:究竟是什么原因让成年人轻易地抡起拳头?是因为电动车剐蹭这点小事吗?显然不是。是那句“误以为母亲被辱骂”的冲动吗?也不尽然。真正让人心惊的是那种遇事第一反应不是报警、不是协商、不是讲道理而是“我叫人来收拾你”的思维惯性。 我们应该以此为鉴:在法治社会里应该遇事讲法处事讲理。小纠纷完全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哪怕双方有情绪也要守住行为边界避免酿成大祸给我们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和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