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开着4.2米的冷藏车给冷食公司送货,结果因“到付”运费的问题闹出了大麻烦

2022年的孟州法院接到了一个让人头疼的案子,司机王某开着4.2米的冷藏车给冷食公司送货,结果因为“到付”运费的问题闹出了大麻烦。事情要从2022年7月说起,业务员和王某在微信上谈妥了这笔生意,从孟州把雪糕拉到涡阳,运费一共是1550元,还是货到付款的模式。7月2日一大早货就装上车了,客户马某在涡阳等着收货呢。可谁能想到,到了下午三点,司机王某突然发微信说先给钱再卸货。业务员一听当然不愿意,坚持要卸完货再付款,结果双方都不让步,当天下午的卸货时间就这样没了。 到了7月3日上午,业务员按司机要求转账3800元想把问题解决了,结果司机说这笔钱既包含了之前的欠款,还把二次运输费也算进去了。公司自然不认账,说压根没欠运费,司机没办法只能把货物拉到客户仓库。马某一验货发现雪糕全都化成黏糊糊的一团了,根本没法收。她赶紧拍视频发给业务员看,司机一看没辙了,就把货存进冷库发微信威胁说三天不处理就扔了。 法院最后是怎么判的呢?原来《民法典》第八百零九条有规定:“货物交付后,毁损、灭失风险由承运人承担。”雪糕一装上王某的车那一刻风险就转移给司机了,哪怕钱还没拿到手。至于“到付”的条款写得太模糊也是双方都有责任的地方。法官觉得虽然这事儿主要是司机扣费卸货、托运人又拒付导致的问题,但双方发现争议后都没好好商量解决办法。 最后法院判司机承担70%的责任,冷食公司自己承担30%,一共赔了23055.2元。焦作中院二审维持原判。赔偿标准是按交货地的市场价算的。大家以后遇到这种情况可得长点心了:发货人合同细节要写清楚;司机收到运费再卸货虽然看似稳妥但货物变质还是要赔钱;收货人发现货有问题要赶紧拒收留证据通知托运人。 这次教训太深刻了!为了不再让“到付”变成“到赔”,下次运输前大家最好把这份风险清单提前写进合同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