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把一起“练功券”冒充还款的新型诈骗案审理完毕,给全社会敲响了警钟。虽然我国现在经济发展不错,民间资本也挺活跃,但还是有人想在还钱这事上动点歪脑筋,想通过不正规的方式逃避责任。这不仅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也扰乱了金融秩序。 这次仓山法院审的这个案子,被告人陈某因为做生意缺钱,向债权人林某借了60万元。结果钱到期了,陈某不去协商解决,反而在网上买了60万元面值的“练功券”。虽然这种印刷品上印着钱的样子,但上面写着“练功专用”,不能用来花。陈某就把真钞贴在上面,下面填上假券来骗人。林某收了钱签了收条就走了,直到去银行存钱时才被发现。 仔细分析这个案子发生的原因,主要是因为陈某法律意识淡薄,以为这种“形式上”的还款就行;还有这种特殊印刷品本来是金融机构内部用的东西,结果在网上卖起来了;最后就是陈某当时经济压力大,想一次性把问题解决掉。这里也看出债权人自己没仔细检查还款的真伪。 仓山法院在审判时认定陈某的行为属于诈骗既遂。他把假券精心伪装过了,主观上想占林某的便宜,客观上骗得林某签了字。虽然林某最后没真吃亏(这叫犯罪未遂),但他的行为已经对金融秩序和诚信造成了伤害。法院考虑到他有自首、认罪这些好态度,又看他造成的危害挺大,最后判了缓刑还罚了款。 这种个案其实反映了民间借贷里存在的审核漏洞和管理问题。如果这类案子越来越多,可能会让民间借贷的成本变高,影响小微型经济的融资环境。 为了防着这种新型诈骗,得从多个方面下功夫。司法机关要严厉打击诈骗行为;监管部门要管好“练功券”这种东西的生产和销售;大家借钱的时候要多留个心眼,最好通过银行转账这种有记录的方式来还钱;社区和行业协会也可以多宣传一下法律知识。 随着数字支付越来越普及,“现金往来”会越来越少,这能在技术上降低类似骗局的发生概率。未来还要推动民间借贷更规范透明一些;还要把诚信纳入信用记录;司法机关和金融部门也要联手建立预警机制。 这起“练功券”诈骗案虽然结了案,但留给我们的思考还很多。它告诉我们要讲诚信、依法办事;也提示相关部门要与时俱进完善监管;更说明在经济转型期构建一个全面的防控体系很重要。只有法律、技术和道德一起管起来,才能把金融安全的堤坝筑得更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