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护航全民阅读迈向高质量发展——《全民阅读促进条例》2月1日起施行

全民阅读事业发展面临新的历史机遇。

经过二十年的探索实践,我国阅读推广工作已从最初的社会倡议逐步演进为国家战略。

此次《全民阅读促进条例》的出台,标志着全民阅读工作正式纳入法治框架,为构建全民覆盖、普惠高效的阅读促进体系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支撑。

条例的制定充分回应了当前全民阅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根据第二十二次全国国民阅读调查数据,2024年我国成年国民图书阅读率为59.9%,虽然整体保持稳定,但城乡阅读资源分布不均、特殊群体阅读保障不足等问题仍然存在。

条例明确提出要加强农村地区、革命老区等全民阅读推广活动的保障力度,并针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阅读需求作出专门规定,旨在基本实现阅读资源和阅读权益的均等化。

数字化时代的到来为全民阅读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和机遇。

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人们的阅读方式正在发生深刻变化。

调查显示,数字化阅读方式的接触率已达80.6%,远高于传统图书阅读率。

有声书、电子书、互动读物等新型出版业态不断涌现,出版业的数字化转型步伐加快。

条例积极顺应这一趋势,明确提出支持数字阅读与传统阅读相结合,推动优质数字阅读内容供给,鼓励促进全民阅读的新技术、新载体、新设施的开发与应用。

这既体现了对传统阅读价值的尊重,也充分认可了新兴阅读方式的重要作用。

优质内容供给是全民阅读的重要基础。

出版业作为知识生产的系统化载体,在全民阅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今年1月举行的北京图书订货会展出图书40万余种,吸引超10万人次观众参观,充分展现了出版业的活力。

同时也反映出出版业正在积极推进数字化转型,建立在新技术基础之上的出版理念和运行方式不断创新,直接面向读者的出版物形态日益丰富。

条例在为公民提供优质阅读内容、加大全民阅读推广力度、提升全民阅读服务质量等方面都进行了相关规定,为出版业的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

公共阅读设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近年来,全国各地不断完善各类阅读服务设施,打造形式多样的阅读空间。

山东济南自2018年启动泉城书房建设工程,打破传统图书馆的空间限制,将小型公共图书馆建设到居民社区、公园、商业区等便民位置,让阅读资源触手可及。

济南市计划到2030年,泉城书房数量将达到100家。

浙江衢州常山县的窑书房由废弃石灰矿坑改造而成,通过定期举办读书分享活动,让书香在乡村扎下根来。

福建、浙江等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公共图书馆、农家书屋、南孔书屋等公共阅读设施,推动形成城乡一体的阅读网络。

条例明确支持社会力量建设公共阅读空间、创新阅读服务模式,为探索"阅读+"跨界融合、打造新型文化空间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指引和法律依据。

制度创新为全民阅读工作提供了新的保障。

条例规定每年4月第四周为全民阅读活动周,这为全国各地开展阅读推广活动提供了统一的时间节点和组织框架。

通过法律形式确立这一制度安排,有利于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持续推进全民阅读的良好局面。

当阅读权利从道德倡导转化为法定权益,书香社会建设便有了坚实的制度根基。

这部条例的实施,不仅是对"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的具体落实,更是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实践。

随着法治保障、技术赋能、社会参与三重机制协同发力,全民阅读正在成为文化强国建设中最普惠的民生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