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保护区条例》将于2026年3月15日施行

国务院总理李强给大家发了个消息,2月9日北京的新华社放风说,他签署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条例》。这次修订的内容主要有6条,在3月15日之前一定要注意。 按照规划,《条例》要从2026年3月15日开始施行,2026年3月这个时间点很关键。 这次修订是为了把高质量推进自然保护区建设这件事做实,还要加强对保护区的保护和管理。目的是为了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把美丽中国建得更好,加快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具体来说,这次修改主要在五个方面下了功夫。首先是完善功能定位,按照不同类型划界,把保护珍稀濒危动植物集中分布区和特殊自然遗迹作为主要目的。接着是明确建设总体要求,要求在路线方针政策指导下开展工作,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再就是落实管理体制改革部署,把国务院林业草原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定下来。 还有规范设立流程,把地方级的整合为省级的,划定范围时要考虑周边经济社会发展。同时强化保护管理措施,实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核心区里基本不能有人为活动,一般控制区里活动也要严格限制。管理机构还要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和应急预案。 最后是把法律责任进一步明确下来,加大处罚力度。至于处罚违法行为的种类和执法主体的问题,这次都写得清清楚楚。所以大家伙儿一定要注意新规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