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依法免去曾国卫香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职务 李家超提名新人事安排

1月27日,国务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有关规定,并按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建议,作出人事决定:免去曾国卫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职务。该决定体现中央依宪依基本法处理香港特别行政区事务的制度安排和法治要求,有利于保持特区管治团队运作平稳、职责交接有序。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人事变动是特区治理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进行必要的人事调整,有助于优化政府运作、提升行政效率,更好服务香港市民。此次决定继续表明了“一国两制”制度框架下,中央政府与香港特区政府在依法行使权力、推进特区事务中的协调与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