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司法裁判如何更好实现同案同判、稳定社会预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现实课题。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周加海介绍指导性案例和案例库工作进展时表示,案例具有直观、生动、针对性强等特点,“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能够在实践层面为司法裁判与社会治理提供更可操作的参照。 问题:法律适用的统一性与可预期性仍需持续增强。我国幅员辽阔、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一,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裁判尺度如何在不同地区、不同层级法院之间保持一致,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同时,社会主体在遇到纠纷时往往希望通过明确规则形成稳定预期,减少“诉讼不确定性”带来的成本与对抗。 原因:规则从文本到实践需要“可感知的样本”。法律规范具有抽象性,司法解释和政策文件也往往需要在具体情境中被准确理解与适用。周加海指出,指导性案例以事实与裁判要旨为载体,能够把抽象规则转化为可对照、可操作的办案参照,有助于法官在审判、执行中把握尺度、统一标准,也便于社会公众通过具体情境理解法律精神与边界。2010年,最高法印发《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正式建立指导性案例制度,并明确各级法院在办理类似案件时“应当参照”,制度层面为案例在司法实践中发挥作用奠定基础。 影响:多维度释放法治效能,既服务司法也服务社会。最高法介绍,截至目前已发布49批279件指导性案例。其效果首先体现在审判领域:通过对裁判规则的提炼与示范,促进法律统一适用,提升审判质效,推动严格公正司法,继续做实定分止争,减少因尺度不一带来的反复诉讼。其次体现在社会层面:案例作为“看得见的法治”,为社会各界学法用法提供素材,帮助当事人理性评估权利义务与诉讼风险,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产生与激化,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再次体现在理论与实践互动层面:案例为法学研究提供实践样本,有利于推动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相互印证、相互促进,更好回应数字经济、平台治理、人格权益保护等新领域的规则需求。 对策:在供给与应用两端同时发力,推动案例指导走深走实。一上,要持续提升案例遴选、编写与发布质量,围绕社会关注度高、裁判分歧较大、规则需要明确的新类型案件加大供给力度,进一步增强规则表达的精确性与可参照性。另一方面,要强化案例库建设与检索应用,促进裁判规则在不同地区、不同层级法院之间的有效传导,使“应当参照”真正落实到办案流程中。与此同时,还应通过公开发布、释法说理、普法宣传等方式,让指导性案例更便捷地进入公众视野,转化为社会可理解、可遵循的行为指引。 前景:以案例指导促进治理现代化,推动更高水平法治中国建设。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纠纷类型将更加多元,规则供给需要更及时、更精细。指导性案例制度与案例库建设的健全,有望进一步强化裁判标准统一与司法公信力,推动形成稳定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与社会环境。未来,通过持续推进案例资源体系化、应用机制常态化、释法说理通俗化,案例将在更大范围内发挥“以案释法、以案促治”的综合效能。
从"文件治国"到"案例引路",中国司法实践正在经历深刻变革。279件指导性案例不仅是司法智慧的结晶,更是法治进步的生动注脚。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征程上,这项制度将继续发挥桥梁作用,让抽象的法律条文转化为人民群众可感可知的公平正义,为法治中国建设注入持久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