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江津区珞璜镇汇兴路江南职高路段看到,9月4日10时32分,代某驾车时低头捡东西,结果车辆冲进对向车道,与袁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袁某戴着头盔头部没事,但左手骨折、身上多处挫伤。代某因此承担了全部责任。 事故现场留下了约13米长的黑色印记和散落的碎片。调查发现,代某原本是想把掉在副驾驶座上的胶棒放进前座收纳箱,结果他左手握着方向盘、右手低头寻找,身体倾斜,车速60公里每小时时低头2秒就相当于盲开36米。这个时候就算急刹车也需要至少20米才能停下。等到他抬头时,车已经横在了对面车道,正好撞上了袁某的摩托车。 医生说如果没戴头盔后果更严重。这次事故让我们明白了,视线离开前方2秒车辆就可能盲行约36米;身体倾斜会导致方向盘转半圈以上;60公里每小时时紧急制动需要20米才能停下。一次小小的“低头捡物”的念头就可能让整车人陷入危险。 行车途中如果要拿放物品,一定要提前靠边停车、打开双闪、停稳车辆再动手。物品最好固定在后备箱、手套箱或者脚垫下方等安全的地方。移动前要确认后方没有来车,始终保持目视前方、双手在位。别让一根胶棒、一支笔或者一部手机成为你余生的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