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州区创新举办法治主题村晚 探索基层普法与文化振兴融合新路径

问题:基层治理要见实效,普法必须“进得来、听得懂、用得上”。

在一些农村地区,法律服务与群众日常生活仍存在距离:一方面,土地承包、邻里纠纷、婚姻家庭、劳务用工等问题具有高频、琐碎、易激化特点;另一方面,传统普法多以讲座、发资料为主,参与度不高、记忆点不强,难以形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的稳定习惯。

如何把法律宣传从“单向灌输”变为“共同参与”,从“节日活动”变为“治理能力”,成为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的关键课题。

原因:乡村社会关系熟、人情纽带强,矛盾多发生在熟人之间,解决方式往往依赖情理与惯例;同时,外出务工与人口流动带来家庭结构变化,留守老人、妇女儿童的权益保障需求上升,基层治理面临新情境。

面对这些变化,富山村近年来把依法治理与德治、自治贯通起来,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当地“作退一步想”等乡土文化理念,持续打造“富山解忧”治理品牌,通过前端预防、就地化解、源头治理,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一线。

此次“法治村晚”正是在这一治理思路下,推动普法方式从“抽象条文”向“生活场景”转化。

影响:当晚的法治广场灯火通明,普法展板、法治鱼灯、趣味互动与现场咨询相互衔接,营造出“节庆氛围+法治气息”交融的公共空间。

文艺节目以村民自编自导自演为主,通过舞台剧、情景剧等形式将法律常识嵌入故事与人物冲突之中,使观众在情节推进中理解规则边界与权利义务。

与此同时,司法行政人员现场答疑解惑,将“看节目”与“问问题”联动起来,增强针对性与实用性。

群众参与度的提升,带来的不仅是一次节庆文化活动的热闹,更是基层治理中法治认同的累积:当法律成为可感可用的“工具箱”,乡村公共秩序更易稳定,纠纷处置的成本更低,村庄发展环境也更具可预期性。

对策:把普法做深做实,需要形成可持续的制度安排,而非依赖单次活动。

第一,推动“精准普法”,围绕群众关切设置主题,聚焦婚姻家庭、反诈防骗、未成年人保护、邻里纠纷处理、劳动权益等高频问题,做到因人施教、因事释法。

第二,完善“服务链条”,把现场咨询延伸为常态化法律服务,对苗头性矛盾建立登记、跟踪、回访机制,提升解决率与满意度。

第三,强化“协同共治”,村委会、司法所、人民调解、网格力量以及志愿者共同参与,形成发现问题、释法说理、调处化解、依法确认的闭环。

第四,注重“文化表达”,用群众语言讲清法律逻辑,以本土文化涵养守法意识,让法治建设与乡风文明同向发力。

前景:从更大范围看,法治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

推进产业发展、项目落地、资源流转,离不开公开透明的规则体系与稳定的社会环境。

富山村以“法治+文化+振兴”为主线,把普法嵌入春节“村晚”这一群众性平台,体现了基层治理方式的创新探索。

随着法治宣传教育法等制度要求不断落地,更多地方有望在尊重乡土文化的基础上,把普法从“活动化”升级为“治理化”,把法治精神转化为村民的日常行为准则与自治能力,进一步提升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

法治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文化是法治建设的有效载体。

富山村法治村晚的成功举办,不仅为村民送上了一场精神文化大餐,更重要的是凝聚起了共筑法治乡村、同绘振兴蓝图的强大合力。

这一创新实践表明,当法治精神与乡土文化相融相生,当普法工作与群众需求相适应,法治建设就能真正成为推动乡村振兴的坚实动能。

随着这一模式的推广应用,必将为新时代乡村善治注入更加充沛的法治力量,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更加有力的制度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