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属于高风险消费品,产品质量与公共安全高度相关。
山东此次推出2026版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围绕抽样、检验、复检、结果公布与执法处置等环节作出更细化安排,释放出以制度化手段守住安全底线、以规范化流程提升监管效能的明确信号。
一是聚焦“问题”:以安全和健康风险为导向锁定关键环节。
细则明确,监督抽查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关注涉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和指标,并将标志、包装、外观、部件、结构和材质、药种药量、安全性能、燃放性能等纳入检验重点。
尤其对燃放性能提出“结果均需满足标准要求方为合格”的硬约束,体现了对事故隐患指标“零容忍”的监管取向。
二是剖析“原因”:以流程统一应对行业特性与风险外溢。
烟花爆竹链条长、批次多、流通广,且在节庆时段需求集中,一旦出现标识不清、包装不规范、药量偏差或安全性能不达标等问题,风险易在短时间内放大并外溢到社会公共领域。
此前监管实践中,不同地区在抽样基数、样品封存、人员配置、记录留存等环节存在尺度不一的情况,容易影响抽查的可比性与证据链完整性。
新版细则通过制度再细化,意在把“抽得准、检得实、判得明、处得快”嵌入流程,降低监管随意性,提升结果公信力。
三是评估“影响”:强化公正性与可追溯性,提升违法成本。
细则提出遵循科学、公正、公开原则,采用抽检分离模式,并要求抽样机构、检验机构、复检机构具备相应资质;抽样过程全程记录,抽样人员不得少于2人。
这些要求一方面减少人为干预空间,另一方面强化证据固化与责任可追溯,为后续行政执法、复检争议处理提供支撑。
与此同时,细则明确对抽查发现的质量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并对不合格生产者、销售者依法处理并督促整改,有助于形成“抽查—认定—处置—整改—复核”的闭环,倒逼企业把质量管理前置到生产、仓储与出厂检验环节。
四是提出“对策”:用更可操作的抽样与判定规则提升监管精准度。
细则明确随机抽样为基本原则,抽样场所覆盖生产者成品仓库或销售者待销产品。
抽样基数需满足检验和复检要求,一般情况下不少于最小抽样单元的20倍,并对不同产品类型规定最低抽样数量:爆竹类产品不少于20个最小包装单位,组合烟花类不少于6个最小包装单位;样品须现场封样,检验样品与备用样品分别封存。
检验依据方面,细则列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经备案的现行有效企业标准,并规定检验结论以产品明示质量要求与实施细则综合判定;当产品明示质量要求低于细则所引用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按推荐性标准要求判定。
这一规则避免企业以“低标准自我声明”规避质量责任,有利于把市场准入门槛“锁定在安全底线之上”。
在异议处理与结果公开方面,细则明确生产者、销售者如对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结果之日起15日内提出书面异议申请;复检需同步提出并说明理由,由原检验机构或具备资质的其他检验机构承担,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监督抽查结果由组织抽查的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向社会公布。
不合格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应按规定停止生产、销售同一产品并落实整改。
通过设定明确的救济渠道与公开机制,既保障经营主体的程序性权利,也通过信息透明倒逼企业合规经营、行业优胜劣汰。
五是展望“前景”:制度化监管将推动行业向更安全、更规范方向演进。
随着细则落地实施,监管部门在抽样、检验、执法处置与信息发布方面将拥有更统一的操作尺度,监管合力和震慑效应有望增强。
对企业而言,合规压力将更多转化为质量提升动力,促使企业完善原材料管控、配方管理、工艺控制、出厂检验、仓储运输及标识管理等全链条内控体系。
对消费者而言,抽查结果依法公开有助于增强风险识别能力,形成“用脚投票”的市场反馈机制。
下一步,结合节假日消费高峰、城乡结合部流通渠道等重点领域开展更有针对性的抽查与执法,将有助于把风险控制在萌芽阶段。
安全生产没有休止符,监管创新永远在路上。
山东此次以标准迭代为抓手重塑烟花爆竹监管体系,既体现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治理理念,也为其他高危行业质量监管提供了可复制的制度样本。
当每一支烟花都经过严格的质量把关,节日的绚烂方能真正成为安心的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