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志愿服务规模持续扩大,规范化、专业化要求同步提高。近年来,黑龙江志愿服务参与范围不断拓展,大型赛会保障、基层治理、民生服务、文明创建诸上作用明显。但组织动员、权益保护、经费使用、信息公开、激励回馈等环节,仍存在制度衔接不够顺畅、标准不统一、监管链条不够完整等问题。随着社会治理更精细、群众对公共服务质量期待更高,志愿服务亟需更清晰的制度边界和更有力的保障支撑。 原因:改革要求与实践需求共同推动条例修订。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志愿服务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体现,也是凝聚群众力量、服务发展大局的重要方式。随着机构改革推进,志愿服务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需要与新体制相匹配,有必要通过地方立法更明确主管职责、理顺协同关系、固化成熟做法。同时,志愿服务内容更趋多元,已从传统公益帮扶延伸到应急处置、心理支持、专业服务等领域,需要通过制度设计提升组织化程度,防范借志愿服务牟利、强制摊派等风险,切实保护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影响:以制度完善带动治理效能与文明风尚双提升。此次修订坚持上位法原则,结合本省实际,从组织体系、运行规则、支持保障、监督约束等上作了系统优化。 其一,强化政治引领和组织动员能力,明确志愿服务工作坚持党的领导,倡导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并提出志愿服务组织中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其二,围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作出安排,明确每年3月5日所在周为本省志愿服务周,鼓励各类组织广泛参与,并提出媒体加强志愿服务宣传,引导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社会风尚。 其三,进一步明确主体权责边界,细化志愿者权利义务,推动志愿服务组织健全内部制度,并通过注册、宣誓等制度提升规范化水平。 其四,完善多层次支持体系,提出经费保障、政府购买服务、表彰奖励、激励嘉许、保险保障等措施,鼓励社区探索回馈机制,推动公共服务机构对志愿服务记录良好的志愿者给予相应优待,并明确对参与突发事件应对的志愿者提供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支持。 其五,补齐监督短板,增设“监督管理”章节,建立信息统计发布、财产监管、投诉举报等制度,同时设置明确禁止性规定,严防侵占挪用资金物资、强行指派服务、以志愿服务名义从事营利活动等行为,为志愿服务规范有序发展提供刚性约束。 对策:以“可落地、可执行、可评估”为导向推进配套实施。业内人士认为,条例见效关键在配套细则和执行能力。下一步可重点从四上推进:一是完善跨部门协同机制,围绕志愿者权益保护、应急志愿服务动员、信息共享与风险处置形成闭环,提升统筹效率。二是健全标准体系与能力培养,结合教育、医疗、文旅、应急等不同领域特点,推动岗位清单、服务流程、培训考核、时长记录等标准化建设,促进志愿服务向专业化、项目化发展。三是强化资金物资全流程监管,推进公开透明、可追溯管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维护志愿服务公信力。四是优化激励与保障供给,扩大保险保障覆盖面,探索与城市信用、公共服务优惠、社区回馈等政策协同,形成荣誉激励与实际便利并重的支持体系,让善意更有保障。 前景:制度化建设将为志愿服务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力。随着新条例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黑龙江志愿服务有望在组织体系更健全、资源配置更有效、服务供给更精准、风险防控更有力的基础上,进一步融入国家战略和地方发展,在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民生保障、文明实践、公共安全等领域形成更稳定的社会力量支撑。志愿服务纳入法治轨道,将增强公众参与的可预期性与获得感,也有助于推动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责、人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作为东北地区首个完成修订的省级志愿服务法规,黑龙江此举既为地方社会治理提供了可借鉴的路径,也体现出我国志愿服务法治化进程正在提速;随着制度设计与社会关怀协同发力,“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将更好落到行动中,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持续的精神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