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人社部发出通知,打算对职称评审的规则做个大调整。这主要是为了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人才改革的决定落到实处。具体来说,《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这次要改了,改成《征求意见稿》。这次修改的重点放在了怎么加强监督、管好信用和完善要求上。 人社部在新规定里明确了哪些人不能去申报职称。离退休的人不能报名,国家公职人员要是受到了政务处分,处分期间也不能申请。非公职人员要是被记过以上处分了,也得等处分过了才能报名。 关于非公领域的人才和自由职业者,新规也给了他们更多的机会。只要合法权益得到保护,该履行的义务也履行了,他们就可以通过所在单位或者人事代理机构来申报审核、公示和推荐。具体的要求得看当地人社部门怎么定。 为了防止大家在职称评审中弄虚作假,新规还增加了失信行为的认定。申报人要是承诺不真、材料造假或者是通过不正当手段拿到职称,都算是失信。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要是搞不正之风、不遵守保密回避规定,也会被认定为失信行为。这次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定在了2026年4月20日。 这份征求意见稿的全文就在人社部的网站上,大家可以去看看具体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