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的高楼大厦越来越多,电梯已经成了生活的必需品,可要是设计施工时没把隔音减震给考虑到位,电梯运行的低频噪声就能顺着墙壁传进家里,严重影响了大家的安宁。最近,浙江那边就出了这么一件事。江某是2019年买的房,2023年7月住进去后才发现大麻烦:他的卧室墙跟电梯井是连在一起的,电梯机房就在头顶上。每次电梯一跑,“嗡嗡”的声音就顺着墙钻进来,尤其是到了晚上特别吵得睡不着觉。江某找开发商和物业协商了好几次也没结果。 到了2024年7月,江某实在受不了了,就委托了北京中环天成环境监测中心来检测室内噪声。结果出来一看,半夜好几个低频段的声音都超标了,《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里的限值都没守住,最高的地方超了5分贝。拿着这份报告,江某把开发商和物业告到了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他希望开发商把问题修好,还要赔他房子空着没住人的损失。 法院的人看了案子觉得挺头疼:这噪声到底算不算污染?该谁担责呢?法官说,住家本来就是用来休息的地方,对声音的容忍度肯定要比做生意的地方低得多。虽然目前还没专门针对结构传声的国家标准,但参考那个更严格的商业标准来判也说得过去。这就符合《噪声污染防治法》里保障居民安宁的精神了。既然检测结果显示确实超标了,那就构成了法律上的污染。 至于责任这块儿分得也挺清:开发商作为盖楼的单位,设计施工的时候就得想办法隔音减振。就算楼已经验收完了,出了毛病还是得修;物业公司只要把电梯保养好就行,现在没证据说明电梯自己坏了才吵的声儿。至于江某想要的空置损失费嘛,法院没给支持,因为他一直住着没搬出去也没拿出什么实际损失的证据。 最后法院判开发商赶紧把电梯给降降噪音,让江某家里的声音符合国家标准。案子判完双方都没上诉,判决生效了。那位主审法官还特意强调要让建设单位把公用设施的位置给规划好点。 这事儿算是给以后的同类案子立了个规矩:开发商要是想盖楼,就得把噪声防控当成重要的事来管;居民要是碰到了这种问题也别慌神,找个专业的机构把证据固定下来再去打官司就行了。只有大家一起努力管好房子、看好设备、配合维权,才能让大家都能过上清净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