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经济秩序类犯罪案件逆势增长 最高法部署强化市场法治化治理

问题——在刑事案件总体收案下降的同时,部分与经济运行密切涉及的的违法犯罪却呈现逆势上升。会议披露,2025年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反向增长2.2%。从类型看,串通投标罪、虚开发票罪、贷款诈骗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合同诈骗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非法经营罪等发案较多,案件量分别增长50%、32%、20%、20%、11%、10%、9%。这些违法犯罪直接侵蚀公平交易和诚实信用基础,容易扰动市场预期与企业经营信心。 原因——相关案件上行由多重因素叠加推动。一是部分领域竞争压力加大,个别经营主体为争抢份额、压低成本,铤而走险采取围标串标、虚开骗税、非法经营等手段,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破窗效应。二是产业链更趋复杂,交易结构与支付方式多样化,一些环节监管和合规能力相对薄弱,为合同诈骗、贷款诈骗以及制售伪劣产品等提供空间。三是市场主体融资需求、账款周转与债务处置问题仍较突出,恶意逃废债务等行为容易演变为刑民交织纠纷;若处置边界把握不当,也可能引发以刑事手段不当介入经济纠纷的风险。四是少数地方存在趋利性执法、违规异地执法司法等现象,既影响正常经营秩序,也在客观上加剧市场主体对法治环境的不确定预期。 影响——经济秩序类犯罪具有外溢性和链条化特征,危害不止于个案。围标串标抬高交易成本,降低公共资源配置效率;虚开发票及相关骗税行为侵蚀税基,扰乱财税秩序;制售伪劣产品损害消费者权益,冲击品牌和产业信誉;非法经营破坏行业规则,可能诱发更广泛的合规风险。更深层的影响在于,市场秩序若反复受冲击,守法经营者将承担更高的不确定成本,投资决策趋于谨慎,市场信心与预期稳定性受到影响,不利于形成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 对策——会议在部署2026年任务时提出,以系统治理回应突出问题。其一,统筹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审判职能,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秩序、扰乱市场预期、恶意逃废债务等行为,让违背诚信原则、违反市场规则者付出代价,并通过典型案例释法、警示,强化法治权威。其二,围绕整治“内卷式”竞争,推进相关司法路径研究,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促进公平有序竞争。其三,强调各级法院严格把握权力边界,着力纠治实践中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的问题,尤其是趋利性和违规异地执法司法等现象,推动执法司法回归法定轨道。其四,持续深化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配套措施,巩固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成果,健全常态化、长效化防范和纠错机制,平等保护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建设稳定、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其五,加强对滥用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监督纠正,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以统一规则、统一尺度提升市场运行效率。 前景——从治理导向看,随着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司法力度加大,以及涉企执法司法规范化持续推进,市场秩序修复与预期稳定有望形成正向循环。同时,经济活动高频、交易模式快速迭代,也对司法规则适用、证据审查与裁判尺度统一提出更高要求。下一阶段,围绕招投标、税务合规、金融信贷、产品质量与平台经营等重点领域,若能深入强化规则供给、完善协同治理,并通过典型案例明确边界与红线,将有助于提高违法成本,压缩“灰色套利”空间,推动竞争从价格消耗转向创新与质量提升,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法治保障。

维护市场秩序与保护民营经济并不矛盾,而是相互支撑。通过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秩序的犯罪行为——规范司法权力运行——保护合法市场参与者,法治正在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夯实基础。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各级法院的对应的举措有助于形成“守法者受保护、违法者受惩罚”的稳定预期,推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