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一位网友在网上发了个帖子,说是他爸爸七年前出意外走了,单位赔了100万。现在妈妈还在,家里大女儿结婚了还招了上门女婿,小女儿还没嫁出去。这笔钱该怎么分呢,全家都觉得是个难题。 大家一开始都在讨论怎么分这笔钱。有很多人觉得,农村有个“默认规则”,就是招了上门女婿的大女儿应该多拿点,小女儿少拿点。因为大女儿就等于留在家里扛大梁了嘛,小女儿嫁人以后可能用钱的地方少点。还有网友举了个例子,说以前家里拆迁拿了350万,妈妈自己留了50万花,姐姐拿了270万,自己只拿了30万。大家都说账算得明明白白的。 不过也有人说别急着把钱分成两半,万一妈妈以后有什么事两姐妹会为了这笔钱闹起来。网友们说,这笔钱是爸爸的命换来的,不是给你们分家产的。 有个资深网友出了个主意:把这笔钱分成三份,妈妈和两个女儿各拿33.33万。不过妈妈这部分钱先不用动,留着养老用。如果妈妈以后想把钱再分掉,那要提前写清楚由谁来赡养她。大女儿如果主动照顾妈妈的话,她可以和妹妹商量多拿点钱以示亲情。“上门”也不是多拿钱的借口,“出嫁”也不是不用负责的理由。 说到底这笔赔偿金是爸爸的命换来的,也是女儿们的情换来的。先把妈妈的养老问题解决好再谈姐妹情分吧。先想清楚以后谁来陪妈妈再动这笔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