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怀素能跟张旭并列,俩人合称为“颠张狂素”,都是在喝高了以后才开始狂写的。怀素更是夸张,家里的墙壁、衣服甚至碗具,只要能伸手摸到的地方,全都成了他挥毫的舞台,所以当时的人干脆就叫他“醉素”。他写字快得吓人,极少有败笔,而且法度严谨得没一丝疏漏,这大概就是他高人一等的地方了。 这份《客舍帖》是他住在旅店里写的,墨迹里透着一股落寞感。信里说他从早上到现在一口饭都咽不下,心里憋屈得很;还感叹客店里啥都缺,兜里没钱前途又不明朗。年纪大了又孤单,只好把希望寄托给远方没见到的亲友。可就在这种特别郁闷的处境里,他还是稳稳地用中锋写字,写了好几千个飞草字。这些字就像仙乐一样好听,一个字一个字连起来很顺畅,转着圈儿跟珠子似的。放大仔细看就能发现,笔尖该枯该润该浓该淡全都拿捏得刚刚好,那股子狂劲儿和心里的寂寥混在一起,这就是所谓“一日圆而能转”的高境界了。 再说说赏帖的几个境界吧。笔头方面,中锋尖得像锥子一样,笔力饱满;转的时候有时特别峭拔,有时又连绵不断,听着就像风声在耳边刮过一样。墨色上呢,干的地方和湿的地方交错在一起,笔锋下的白痕若隐若现,看着像是月光照在墙上,光影在动。最关键的是他的心:信里写的那些愁苦和纸上的豪迈其实是一回事儿。越是感到孤独他就写得越放纵,越放纵反而显得更孤独——写狂草其实不是为了炫技术,那是借酒消愁的大声呼喊。 今天咱们再看这张纸就不用非得喝醉了写字不可了。拿起毛笔就能体会到那种“骤雨旋风”的感觉:笔尖划过纸面时好像听到了雨点砸在瓦片上、风卷着云跑的声音;仔细再看那浓淡干湿的变化又像是月光穿过窗户、树影在地上横七竖八地躺着。怀素的那种孤单和豪迈已经过了一千年了还在纸上活着——它告诉咱们:真正的艺术从来不躲着不见人,反而是在最寂寥的地方开出了最盛大的一朵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