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互联网法庭,公平正义是通过云上空间来守护的,近五年审理的案件超过了12万件。程媛媛作为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的院长,解释了为什么互联网案件适合在互联网上审理,她指出这种案件的纠纷和审理过程都是在互联网上发生和完成的。程媛媛提到了最近审理的一个案例,涉案金额仅1元。这个案件涉及小文在某个电商平台上以1元的价格购买汽车,但商家以系统错误为由拒绝发货。她提到周捷法官在处理这个案例时,通过屏幕与当事人进行交流,当事人可以在家里通过手机App或者电脑参与诉讼过程。这个“E法同行”全国网络法治主题宣传活动采访团于3月19日走进成都互联网法庭,他们看到的场景让他们感到意外:十几平方米的法庭里没有原被告席位和书记员,只有法官一个人坐在屏幕前。这个看似简单的空间,是全国首个跨区域管辖互联网案件的专业法庭。2021年4月挂牌运行后,成都互联网法庭已经审理了12万多件案件。 张博法官指着屏幕上显示的原被告双方、举证质证和庭审笔录告诉记者,“我们的庭审不需要书记员现场为当事人制作庭审笔录”。法官可以通过视频交流和鼠标操作控制整个庭审的节奏。这个空间体现了成都互联网法庭形成的特色模式:“在线审理+技术赋能+多元解纷”。“E法同行”采访团了解到这个模式覆盖了互联网金融、网络诽谤、不正当竞争等多个领域。为了保证公信力,法官需要处理这些涉及不同区域当事人的案件。这个“一元购车案”涉及电商平台、卖家和买家三方举证展示的证据都是在网上实时生成的。在处理这个案子时,周捷法官指出网络购物合同的成立应以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为前提。最终法院驳回了小文全部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