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检察院新春走进街区社区开展防盗反诈普法宣传织密群众安全防护网

随着农历新年临近,人员流动增加、资金往来密集等季节性特点,使得盗窃、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进入易发期。

清丰县人民检察院研判岁末年初治安形势后,自2月11日起启动"平安春节"法治宣传专项行动。

在县城主干道商业区和大型居民社区,20余名检察干警设立流动宣传点,采用"案例教学+互动答疑"模式开展普法教育。

防盗宣传突出实效性,重点提醒群众做好"三关一存":关闭门窗、关好车辆、关断电源,妥善保管贵重物品。

针对电动车盗窃高发问题,特别演示了新型防盗锁具的正确使用方法。

防诈宣传则更具针对性,检察人员梳理出近期多发的六类"春节档"骗局:一是利用亲情漏洞的"紧急借钱"骗术;二是伪装年货团购的钓鱼链接;三是以高额返利为诱饵的刷单诈骗;四是冒充电商客服的虚假退款;五是伪造公检法机关的恐吓套路;六是嵌入恶意程序的伪红包。

通过还原真实案例的诈骗话术和操作流程,让群众直观识破犯罪分子的常见伎俩。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宣传特别强调"三不"防护准则——对陌生信息不轻信、对敏感信息不泄露、对可疑转账不操作。

这种将专业法律术语转化为生活化安全守则的做法,受到社区居民普遍好评。

活动现场,65岁的王姓居民表示:"检察官讲的都是我们老年人容易上当的情形,连怎么应对的话术都教了,特别实用。

" 清丰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建军介绍,此次行动是贯彻最高检"检力下沉"工作要求的常态化举措。

近年来,该院已建立起"节日必讲、季度必进、年度覆盖"的普法机制,2023年累计开展社区法治宣讲43场,发放资料2万余份,助力全县侵财类案件同比下降12.7%。

法律专家指出,基层检察机关前置普法阵地的做法具有多重效应:既提升群众自防意识从源头减少案件发生,又通过收集社情民意完善法律监督,更在互动中夯实司法公信力。

随着新型犯罪手段不断演变,此类"精准滴灌"式普法将愈发重要。

春节安全关乎千家万户的幸福。

检察机关主动承担法治宣传职责,深入基层开展防范宣传,既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体现,也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行动。

通过这样的宣传工作,不仅能够有效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当法治意识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当防范常识成为生活的基本素养,平安祥和的春节就不再是期待,而是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