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与摩托车在城市通勤、短途出行中使用频率持续攀升,便捷背后也叠加了交通安全新风险。
部分驾驶人存在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行、违法载人、随意变道等行为,易在早晚高峰、城中村周边和道路交织区域诱发事故,既影响道路通行效率,也对行人及其他车辆安全构成威胁。
针对摩电交通违法的易发、多发特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公安局发布安排,自2026年1月1日起开展为期一年的摩电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力求以更系统的治理举措守住道路安全底线。
从原因看,摩电违法行为之所以屡禁不止,既有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不足、侥幸心理作祟的因素,也与部分路段人车混行、路口交通组织复杂、骑行群体结构多样等现实条件有关。
加之摩电机动性强、违法成本感知较低,一些人更倾向于“图快图省”,在短距离出行中忽视规则约束。
与此同时,企业园区、居住片区与商业街区之间通勤需求旺盛,一旦缺少持续性的守法引导和有效的秩序维护,违法行为容易呈现“高峰集中、点多线长”的特点,治理需要更加精细化、常态化。
此次专项整治在方式方法上突出“执法有力度、教育有温度、协同有广度”。
据介绍,行动与交警部门此前已常态运行的“交警+企业志愿者”联勤机制有效衔接:志愿服务队继续在上村、下村、彩棠苑等14个重点路口开展高峰时段引导,发挥前端提醒、现场劝导作用;专项整治则聚焦摩电突出违法,强化路面查控与重点整治,形成“常态劝导+重点整治”的组合拳。
通过将日常秩序维护与阶段性集中治理叠加发力,有助于把“看得见的管理”转化为“持续性的秩序”。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行动把体验式教育作为重要抓手。
在查处岗点设置交通安全宣传点,对违法当事人在依法处理的同时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并对情节轻微者引导其现场穿上“红马甲”,参与体验式劝导。
通过“换位体验”,让违法者从单纯被管理对象转变为交通安全宣传与秩序维护的参与者,在角色转换中强化对风险后果的直观认知,推动“处理一次、警醒一片”。
这一做法既回应了基层治理对“源头预防、柔性引导”的需求,也体现了以社会参与促进规则自觉的治理取向。
从影响看,摩电治理成效直接关系群众出行安全感与城市交通运行效率。
对合作区而言,道路交通秩序不仅是民生问题,也是城市治理能力和区域形象的重要体现。
随着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推进,人员流动更频繁、通勤场景更丰富,交通参与者构成更复杂,若不及时压降摩电违法风险点,事故发生概率和道路拥堵压力可能进一步上升。
相反,通过一年周期的持续治理与教育渗透,有望促进守法习惯养成,带动重点路口通行秩序改善,降低交通事故隐患,为合作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稳定的安全环境。
在对策层面,专项整治的关键在于“形成合力、提升韧性”。
一方面,坚持依法严管,对闯红灯、逆行、无证驾驶、非法改装等突出违法保持高压态势,强化路面见警率与查处精准度,推动规则刚性落地;另一方面,持续做实宣传教育,把警示案例、现场提示和体验式参与结合起来,提高受众接受度与记忆度,避免“罚了就完、过后再犯”。
同时,推动警企民协同更加深入,依托企业志愿力量把守法提醒延伸到通勤链条,形成“路口有人劝、日常有人管、身边有人说”的社会氛围。
结合区域实际,还可进一步优化路口组织与标识引导,推动管理措施与道路条件相匹配,提升治理的系统性。
从前景看,摩电治理不会一蹴而就,考验的是持续推进与精细管理能力。
横琴公安表示将继续优化整治与志愿服务布局,丰富宣传形式,提升交通治理效能。
随着“整治+教育+共治”模式深入推进,治理重心有望从单次执法向常态预防转变,从外部约束向自我约束延伸,逐步形成更稳定的交通安全文化。
对广大市民而言,守法不是额外负担,而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的负责;对城市而言,规则意识越强,通行效率越高,公共安全底盘越牢。
横琴公安创新推行的"换位体验"执法模式,不仅是执法方式的创新,更是治理理念的升华。
通过让违法者亲身参与交通管理,实现了从"要我守法"到"我要守法"的观念转变,为新时代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有益探索。
这一做法启示我们,只有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教育感化,才能真正构建起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交通安全治理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