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建设 保障各类主体平等参与权益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战略框架下,政府采购领域的制度性改革迈出关键步伐。财政部有关负责人1月20日表示,当前正从立法完善与政策实施双路径发力,着力破解市场主体公平参与政府采购的体制机制障碍。 问题层面,现行采购实践中仍存在隐性壁垒。部分企业反映遭遇以投资者国别、股权结构等为由的准入限制,与"放管服"改革要求形成反差。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达3.5万亿元,但中小企业中标率较外资企业低12个百分点,凸显制度优化紧迫性。 深层原因在于法律衔接不足与标准模糊。现行《政府采购法》与《招标投标法》存在交叉条款,而国际规则中关于"本国产品"的认定长期缺乏实施细则。财政部此次明确将建立产品原产地分级认证体系,并引入国际通行的"实质性转型"标准,从源头上堵塞制度漏洞。 改革举措呈现系统性特征。法律修订上,重点强化政策功能导向,将创新产品、绿色采购等纳入法定考量;交易规则上推行全流程电子化,预计可降低企业投标成本30%以上。值得关注的是,2026年实施的"本国产品"政策并非贸易保护措施,而是通过负面清单管理,确保外资企业享受国民待遇。 市场影响已初步显现。中国欧盟商会最新调查显示,78%的会员企业认为新政策有助于提升招标透明度。国内专精特新企业更迎来机遇窗口,浙江某智能装备制造商表示,新规消除了与国企竞争时的"玻璃门"预期。 前瞻判断,此次改革将产生三重效应:短期看能提振市场信心,中期有助于培育本土产业链韧性,长期则为加入CPTPP等高标准经贸协定奠定制度基础。专家建议后续需建立跨部门投诉核查机制,确保政策执行不打折扣。

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举措,也是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市场主体权益的关键环节。财政部通过制度创新、政策规范和监督机制建设,正在为各类企业创造更加公平、透明、规范的竞争环境。这些改革反映了我国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决心,标志着中国政府采购制度将进入新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