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凌晨4时许,绵阳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在绵兴路红绿灯路口有一辆小型轿车停在路口,驾驶员在车内昏睡。
接警后,交通管理支队直属四大队与特巡警六大队民警迅速联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
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一辆江苏牌照的小型轿车停在路口,驾驶员顾某处于昏睡状态,车内散发明显酒味。
民警立即对现场进行安全防护,唤醒顾某并依法开展检查。
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顾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97mg/100ml,已远超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
为进一步固定证据,民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将顾某带至绵阳富临医院进行抽血送检。
经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高达275mg/100ml,属于严重醉酒驾驶机动车。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以上80mg/100ml以下属于饮酒驾驶,80mg/100ml以上属于醉酒驾驶。
本案中顾某的酒精含量远超醉酒驾驶标准的三倍多,属于极端醉酒状态。
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驾驶人的反应能力、判断能力和操控能力严重受损,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危害公共安全。
凌晨时段在红绿灯路口昏睡驾驶,更是增加了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的风险,对道路交通秩序造成严重威胁。
目前,警方已依法对顾某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调查。
根据刑法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将面临拘役和罚金的处罚。
这起案件的查处,充分体现了公安交管部门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近年来,酒后驾驶已成为导致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
醉酒驾驶不仅危害驾驶人自身安全,更威胁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公安交管部门持续加大执法力度,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整治等多种方式,严厉打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同时,社会各界也应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形成"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社会共识。
酒驾醉驾不是“个人选择”,而是对公共安全的直接挑战。
把车停在路口、在驾驶位昏睡,看似偶发,却暴露出醉酒驾驶的高危本质。
守住“喝酒不开车”的底线,既是对法律的敬畏,也是对他人生命的尊重;每一次拒绝侥幸、每一次及时劝阻和报警,都是对道路安全的共同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