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2月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近年来全国法院毒品案件审理情况。数据显示,我国毒情防控工作收效良好,毒品犯罪案件数量呈现持续下降态势。 从案件数量看,下降幅度明显。2025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毒品案件23732件,延续了自2015年以来的持续下降趋势。与2015年高峰时期的13.9万件相比,下降幅度达82.93%,较2024年的3.6万件也下降33.82%,已回落至2000年之前的水平。这个数据变化充分反映了禁毒人民战争深入开展以来,在严厉打击和有效治理下,我国毒情向好态势不断巩固拓展。 从惩处力度看,重刑适用比例突出。2023年至2025年三年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毒品案件9.3万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被告人达13.3万人。其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被告人2.7万人,重刑率达20%,高出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约13个百分点。这充分表明了人民法院坚持从严惩处和精准打击相结合的司法政策,突出了对毒品犯罪的重点打击。 从打击重点看,源头性犯罪成为关键。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副庭长刘为波表示,人民法院将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的总方针和主基调一以贯之、一体适用于新型毒品案件审判,不断加大对走私、制造、大宗贩卖新型毒品等源头性犯罪的惩处力度。对于以未成年人为主要危害对象和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的新型毒品犯罪,人民法院也将加大打击力度,该判处重刑乃至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 从典型案例看,司法态度坚决。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了组织多人制造新型毒品甲卡西酮并向社会大肆贩卖的被告人严某柱、董某震的死刑。河南法院对长期、大量贩卖医疗用麻精药品盐酸哌替啶片剂的被告人苏某和判处死缓。广东法院对大宗贩卖高纯度依托咪酯的被告人曾某衍判处无期徒刑。对于利用麻精药品实施强奸、抢劫等犯罪的,人民法院也坚决依法从严惩处。这些案例充分表明,人民法院对毒品犯罪的打击态度坚决、力度不减。 从工作机制看,多方协同形成合力。毒品案件数量的持续下降,既反映了人民法院的司法努力,也体现了禁毒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多部门的协同配合。通过完善禁毒法律体系、加强源头治理、强化社会管理等多措并举,形成了全社会参与禁毒工作的良好格局。
毒情持续向好,是长期严打与综合治理的阶段性成果,也意味着禁毒斗争进入“结构性攻坚”的新阶段。面对新型毒品、麻精药品滥用等新风险,仍需坚持依法严惩与源头治理并重,打击犯罪与保护未成年人并举,司法裁判与社会共治联合推进,才能将来之不易的下降趋势转化为更稳固、更可持续的安全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