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三批人民法院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旨在进一步统一涉彩礼纠纷案件裁判尺度,回应基层司法在婚约财产争议处理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其中“卢某等诈骗案”明确传递司法导向:以婚恋为幌子、借彩礼之名侵占他人财物,符合诈骗犯罪构成要件的,人民法院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责令退赔损失,坚决维护群众财产安全与婚恋秩序。
问题:婚恋关系被异化为牟利工具,涉彩礼纠纷与刑事犯罪交织。
通报显示,人民法院在办理相关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当事人存在多起婚约财产纠纷关联案件,且案发时间集中,在执行阶段拒不返还相关款项。
经综合研判,法院认为可能涉及以婚恋名义实施的财产诈骗,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线索及证据材料。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查明,2021年至2024年间,卢某以相亲、订婚等为名,通过索要见面礼、结婚彩礼以及以借款为由等方式,多次骗取他人财物;并与其母亲共同骗取多名被害人财物,累计金额超过百万元。
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其诈骗数额特别巨大,依法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按违法所得对各被害人退赔。
原因:一是以婚恋为名的欺诈具有隐蔽性,易借“情感承诺”弱化受害人防范心理。
相亲、订婚往往伴随较强的社会信任与情感投入,给不法分子制造“合理化”索要财物的空间。
二是部分地区彩礼给付金额较高、支付形式多样,见面礼、彩礼、首饰、转账、借款等交织,导致财物流向复杂,给事后证据固定与性质认定带来难度。
三是个别当事人利用民事纠纷外衣逃避刑责,通过反复发生婚约财产争议、拒不履行返还义务等方式拖延对抗,企图将明显的非法占有行为包装为“恋爱分手后的经济纠纷”。
影响:此类案件不仅直接侵害群众财产权益,也会加剧社会对婚恋交往的信任成本,诱发“谈婚论嫁先谈钱、先设防”的消极心态,进而影响正常婚恋秩序与家庭稳定。
更重要的是,若简单以民事纠纷一判了之,容易形成错误示范,助长借婚恋牟利的投机心理,削弱法律的惩戒与预防功能。
此次典型案例对外释放清晰信号:在涉彩礼纠纷中,司法机关既依法保护正当财产权益,也坚决打击以婚姻为名实施的违法犯罪。
对策:在司法层面,要坚持“民事与刑事相衔接”的处理思路。
对于以结婚为幌子、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客观上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手段骗取财物的行为,应及时识别并依法移送侦查,避免将刑事犯罪简单化、泛民事化。
最高法在案例中进一步明确:即便部分被害人曾提起民事诉讼并获得民事判决,也不影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事退赔与民事执行存在衔接关系,已执行部分依法扣减,确保程序衔接、结果公正。
对社会治理而言,应加强婚恋交易风险提示,倡导理性文明婚俗,强化对大额转账、借款等行为的证据意识和风险意识;同时在基层治理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发现多次重复纠纷、拒不履行返还义务等异常情况,及时研判并依法处置。
前景:随着涉彩礼纠纷裁判规则进一步统一、典型案例持续发布,司法实践对“正常婚约财产给付”与“以婚恋名义诈骗”的边界将更为清晰。
可以预期,未来对借婚姻索取财物、以彩礼名义实施侵财的行为,将在“退赔+追刑”的体系下受到更有效的惩治与震慑。
与此同时,通过以案释法、强化证据规则指引、完善跨部门协同机制,有望推动婚俗观念向理性、节俭、文明转变,减少纠纷增量,提升社会信任。
骗婚诈骗案件的频发反映了当代社会治理中的新挑战。
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强调法律责任的方式,既是对被害人权益的有力保护,也是对不法分子的有力震慑。
这提示我们,在倡导文明婚恋、尊重传统习俗的同时,必须坚决打击利用婚姻名义进行的诈骗犯罪。
只有通过司法机关的坚决行动、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和广大群众的提高警惕,才能有效净化婚恋市场,维护社会诚信体系,让真诚的爱情回归婚姻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