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的一天晚上,陈某丈夫凃某带着自家的小狗小黑,在永川江津附近遛弯。当时汪某也正牵着自己的小花在小区里溜达,这两只狗狗相遇后,小黑就主动凑上去跟小花打闹撕咬起来。汪某手里一直拽着犬绳没撒手,可小黑和小花却在这过程中受了伤。最后小黑伤势严重,被送去医院住了好些日子,光医疗费就花了23230元。陈某因为心疼宠物,就把汪某告上了江津法院,要求对方赔这一笔医疗费。 虽然陈某一口咬定说汪某没拴好绳子,但法院调查发现,她对小黑当时的状况说法总是前后不一。实际上小黑确实挣脱过绳子。法律规定带狗出门必须系好牵引绳,在永川江津这些区县城市建成区内,绳子长度不能超过5米。这次事情闹到法院来,主要还是因为陈某夫妻没把狗管好。汪某是在自己的地盘上遛狗,而且全程没松过绳子,已经做到位了。所以法院最终没让汪某赔钱。 宣判之后双方都没再上诉,这案子就算彻底结了。管茂涵是这个案子的报料人。其实养狗不能只图自己方便,必须要遵守相关规定。牵引绳不仅是狗的保命绳,也是主人的法律保障绳。如果不牵绳导致意外发生,哪怕自家的狗被咬伤,主人也有可能因为自己有错在先而赔钱。比如泸县、永川、江津三地最近就联合发布了一些消费维权案例,这也是为了保护老百姓的权益。江津法院的党建品牌“津法先行”还入选了全市机关的优秀品牌名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