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将于2026年起试行失能老年人养老消费补贴 机构抵扣40%上门服务抵扣50%

随着人口老龄化加速推进,失能老年人照护成为重要民生课题。

陕西省民政厅副厅长李平日前在政策吹风会上介绍,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已达887万,老龄化率为22.4%,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4个百分点。

其中失能和半失能老年人约100万,这一群体面临照护需求大、家庭负担重的突出问题。

失能老年人是指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部分或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老年人。

与自理老年人相比,失能老年人的照护需要投入更多时间精力,也产生更大的经济支出。

许多失能老年人家庭承受着巨大压力,形成"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的局面,这既是社会问题,也是民生痛点。

为应对这一挑战,民政部、财政部于12月25日召开全国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动员部署会,决定在全国启动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

陕西省民政厅、财政厅随即联合起草了《陕西省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各项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

该项目的核心目标是通过财政资金支持,对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购买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给予相应补贴,一方面直接满足失能老年人的照护刚需、减轻其家庭支付压力,另一方面促进养老服务消费、带动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实现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的有机统一。

补贴对象范围相对宽泛。

凡是60周岁及以上、无论户籍地址是否在陕西、只要长期居住在陕西的老年人,经评估为中度及以上失能等级,均可申请补贴。

但民政部明确了三类老年人不能申请:一是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的;二是正在享受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的;三是正在享受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

这一规定旨在避免部分老年人重复享受补助,确保更多失能老年人能够获得补贴支持。

补贴项目覆盖面广泛。

陕西省结合实际确定了17项补贴项目,涵盖失能老年人日常照护所需的各个方面。

既包括机构养老的长期入住、短期入住、日间托养等服务,也包括居家社区的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等上门服务,还将康复护理、护理协助、健康管理服务等日常护理项目纳入补贴范围,形成较为完整的养老服务补贴体系。

补贴形式创新便捷。

民政部对原有的"民政通"系统进行了优化升级,依托"民政通"APP实施补贴项目。

老年人可从手机应用市场下载安装,也可通过微信、支付宝、百度搜索"民政通"小程序。

符合条件的老年人首次申请经审核后,民政通在5个工作日内向其个人账户发放当月电子消费券,后续按月发放。

老年人登录系统后点击领取即可使用,无需繁琐手续。

补贴标准体现差异化设计。

电子消费券采取抵扣形式,对补贴项目范围内的个人自付养老服务消费予以抵扣。

选择入住养老机构的,抵扣比例为机构养老服务消费金额的40%;选择居家社区上门服务的,抵扣比例为50%。

这一设计既鼓励失能老年人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择服务方式,也体现了对居家养老的倾斜支持。

补贴时间安排明确。

项目从2026年1月开始,暂定为1年。

电子消费券有效期为1个月,当月获得、当月使用,次月失效,当月未抵扣完的不能累计到下一个月,这一规定确保补贴资金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这项民生新政既是应对老龄化挑战的务实之举,更是推动共同富裕的制度创新。

当"老有所养"从基本保障迈向品质提升,考验的不仅是财政投入力度,更是全社会对生命尊严的守护温度。

随着政策落地,如何精准识别需求、优化服务供给、防范道德风险,仍需在实践中持续探索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