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水器漏水引发的财产纠纷

红网时刻新闻2月9日传来消息,记者贺露燕和吴思静报道了益阳一起因热水器漏水引发的财产纠纷。湖南大民律师事务所的刘俊律师为这事进行了专业解读。一位益阳的网友在红网《问法湖南》栏目里诉苦,说他的新房还没入住,也没碰过任何家电,却接到物业电话说房子严重漏水,积水都渗到楼下好几层了。仔细一看才发现,原来是刚装的热水器出了问题。屋里定制的衣柜、房门都被水泡坏了,结果商家只愿意修热水器,死活不肯赔其他损失,双方就这样僵持不下。 这种家电产品缺陷导致的纠纷其实挺常见的,消费者买的东西没用上几天就在质保期内坏了还把邻居连累了,责任到底归谁?刘俊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了一番。他指出这次热水器安装好了还没用就漏水,大概率是产品本身材料、工艺或者设计上有毛病。这毛病直接让消费者家受损还殃及了邻居,属于“他人损害”。所以卖货的或者造货的都得负责赔偿。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的规定,因为产品缺陷给别人造成损害的,受害者既可以找生产者也可以找销售者赔。律师建议大家赶紧把证据固定下来:买东西的票子、物业开的证明自己没住过人的条子、水电燃气表读数、物业写的漏水原因说明、现场拍的照片视频、还有受损财产的清单和估价报告都要收好。要是商家还不认账,消费者在打官司的时候可以申请司法鉴定来确认产品有没有毛病,以及这毛病和损失到底有没有因果关系。只要能证明这两者之间的关系法院一般都会判赔装修和家具这些直接的损失。 面对商家现在推卸责任的态度,刘俊律师建议大家把证据准备全了以后赶紧去告他们。可以去被告住的地方或者是侵权行为发生的地方(也就是房子所在的地方)的法院起诉。为了以后判决能执行到位,也可以在起诉之前或者诉讼过程中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把对方的钱或者东西先冻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