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投资项目审批和工程建设审批分别由不同部门管理,两个系统信息相对独立。企业和项目单位往往需要多个平台重复提交同类信息,审批部门也难以获得完整的项目全景,进而影响审批效率和管理质量。为解决此问题,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和住建部办公厅于2月13日联合发布通知,明确数据共享的要求和实施路径。通知以投资在线平台生成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作为信息关联的唯一标识,打通两个系统之间的数据通道。投资在线平台主要共享项目基本信息、审批核准备案等事项数据,工程审批系统主要共享工程建设许可、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事项信息。通过职责清晰的共享机制,在保留各系统专业分工的同时,实现关键信息贯通。对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环境影响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水土保持、使用林地等其他审批事项,两部门要求按“互通有无”的原则推进共享:已完成信息归集的一方应主动开展跨系统数据共享。该规定深入扩大了共享范围,推动项目全生命周期信息在主管部门间顺畅流转。共享方式上,通知鼓励通过数据共享交换、数据接口等手段实现实时共享,提高信息传递的时效性。对暂不具备实时共享条件的部门和系统——共享频率不得低于30分钟——保障信息更新的及时性。同时,通知要求加强共享数据质量管理,按照“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对问题数据核实整改并及时更新共享内容,明确数据责任,提升信息准确性和可靠性。这项改革影响明显:对企业来说,可减少重复报送材料,加快审批进度;对政府而言,有助于形成更完整的项目信息库,提升跨部门协同监管与决策分析能力;从发展角度看,将完善营商环境,增强投资活力。
数据互通不只是“系统对接”,更是以统一标识和治理规则推动流程再造、提升协同效率的系统工程;把项目代码用好,把数据质量管住,把共享机制落到实处,才能让信息多流转、企业少跑动,让审批更高效、监管更精准。随着共享链条延伸、应用场景拓展,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望在更高水平上实现透明、规范与智能,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