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湾强化"双节"价格监管 严打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

随着2026年元旦春节双节临近,消费市场即将迎来传统旺季。

为有效防范节日期间可能出现的价格违法行为,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部门日前发布专项提醒告诫,对辖区内各类经营主体提出明确规范要求。

节日消费高峰历来是价格监管的重点时段。

分析人士指出,春节期间商品需求集中释放,部分商家容易出现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特别是在旅游住宿、餐饮服务、交通运输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领域,价格波动往往更为敏感,消费者投诉相对集中。

此次监管部门的提醒告诫覆盖面广泛,涉及商场超市、酒店宾馆、交通运输、餐饮服务、停车场等多个重点行业。

在商超零售环节,要求经营者在促销活动中严格遵循公平合法原则,坚决抵制"天价"礼品,严禁利用促销实施价格欺诈。

针对酒店住宿行业,特别强调要在醒目位置公布客房价格,严禁入住前不公示、入住后擅自涨价的行为。

交通运输领域的价格规范同样受到重点关注。

监管部门要求客货运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票价政策,高速公路收费部门要切实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高速公路服务区等相对封闭区域必须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提醒告诫明确了严厉的法律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可处5000元以下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行为,最高可处300万元罚款;对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最高可处500万元罚款。

业内专家认为,这一系列监管措施体现了政府部门对维护节日市场秩序的坚定决心。

通过事前提醒告诫、明确处罚标准、畅通投诉渠道等方式,构建了较为完善的价格监管体系。

同时,鼓励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形成了政府监管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治理格局。

从更深层次看,规范节日价格秩序不仅关系到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也直接影响到地区营商环境和经济发展质量。

良好的价格秩序有助于增强消费者信心,促进消费潜力释放,推动经济健康发展。

监管部门表示,将加大执法力度,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开曝光。

消费者如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可及时拨打12345市民热线或12315投诉举报电话。

节日消费热度升温,既是市场活力的体现,也对治理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稳定有序的价格环境,不仅需要监管部门依法履职、重拳整治,更离不开经营主体守法诚信和社会公众共同监督。

把“明码标价、诚信经营”落到每一次促销、每一笔订单、每一项服务之中,才能让节日消费更安心、更舒心,也为区域营商环境与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