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通报9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农兽药残留和添加剂超标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通告——组织开展的定期抽检任务中——共检出9批次食品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这次通报涉及西宁、海东、海西、玉树等地的多家商超和食品经营户,反映出当前食品流通领域仍存在的质量隐患。 从检出的不符合项目看,问题食品主要集中在三个上。其一是农药残留超标。韭菜、胡萝卜、黄圆椒等蔬菜中检出氯氟氰菊酯、高效氯氟氰菊酯、噻虫胺等农药残留量超过国家标准,这些物质长期摄入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其二是食品添加剂使用不当。干贡菜中的柠檬黄超标,绿豆芽中的亚硫酸盐超标,生姜中的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反映出部分经营者对食品添加剂使用规范认识不足。其三是食品本身质量问题。菜籽油酸价超标表明油脂可能已发生酸败,白海蜇中铝残留量超标则涉及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工艺控制。 这些问题的出现有多方面原因。从生产源头看,部分农产品种植过程中农药使用不规范,未能严格按照安全间隔期要求进行采收。从流通环节看,一些小型商超和摊贩对进货把关不严,缺乏有效的质量检验机制。从经营者角度看,个别食品加工和销售单位对食品安全标准理解不透彻,食品添加剂使用随意性较大。此外,部分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知识了解有限,也难以有效识别问题食品。 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这次检出的不符合标准食品虽然数量相对有限,但涉及的问题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农药残留超标可能导致急性或慢性中毒,食品添加剂超限使用则可能引发过敏反应或其他健康问题。特别是对于儿童、老年人等敏感人群,这些风险更加突出。因此,及时发现和处置这些问题食品,对于维护消费者权益、保障公众健康至关重要。 针对检出的问题,青海省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属地监管部门完成了核查处置工作。这包括对违法经营者的调查取证、产品的下架召回、以及相应的行政处罚等措施。同时,部门还通过发布通告的方式,向社会公开问题食品信息,提醒消费者提高警惕。 从长远看,保障食品安全需要建立健全的全链条监管体系。一方面,要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督,推广科学用药、安全用药的理念,建立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另一方面,要强化对食品流通和销售环节的监管,提高商超和经营户的进货把关意识,建立更加严格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同时,还要加大对食品经营者的培训力度,提升其对食品安全标准的认识和执行能力。此外,消费者也应当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学习基本的食品安全知识,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食品,对可疑产品及时举报。 有一点是,青海省市场监管部门已向社会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12315,鼓励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这种社会共治的模式,有助于形成全社会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更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食品安全关乎民生根本。此次抽检既是对具体问题的警示,也是对监管效能的检验。只有将抽检结果转化为常态化治理措施,才能持续保障公众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