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登记窗口前“才知真相”,婚恋诚信遭遇现实考验; 据法院查明,2025年4月19日,男方杨某与女方吴某曼在亲友见证下确定婚事并当场交付彩礼5.8万元,婚约书约定5月16日办理结婚登记。至登记当日,杨某在民政部门处得知吴某曼患精神分裂症,按有关规定结婚需监护人陪同并同意。杨某随即提出终止婚约并要求退还彩礼,女方家属以款项已用于购置金饰等为由拒绝。万宁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认为,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彩礼给付所附结婚目的未实现,结合女方未如实告知重大健康信息的过错情节,判决女方及其父母共同返还5.8万元彩礼。 原因——法律义务明确,但“闪谈快定”与信息不对称叠加放大风险。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明确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请求撤销婚姻。精神分裂症属于重型精神疾病范畴,在婚姻登记与健康风险评估中具有重要影响。现实中,此类纠纷频发,既与个别当事人规避告知、以模糊表述替代明确披露有关,也与部分婚恋关系建立节奏加快对应的。一些地区仍存在“先谈彩礼、后谈了解”的惯性做法,双方在短期接触中对健康状况、家庭责任与法律风险缺乏充分沟通,导致信息不对称在婚约阶段集中爆发。此外,婚检参与度不高、健康信息获取渠道不顺畅、对“如实告知”边界认识不足,也使纠纷更易产生。 影响——不仅是5.8万元,更关乎婚姻自主权与社会信任成本。 此案金额并不高,但触及婚姻关系的基础性规则:诚信与尊重对方知情权。重大疾病是否如实告知,直接关系到当事人是否能够在充分理解基础上作出结婚决定,也关系到未来家庭照护、经济支出、子女抚育等多项现实问题。一旦隐瞒导致婚约破裂,往往引发彩礼、金饰、宴席开支等连锁纠纷,增加家庭对立和诉讼成本。更深层看,若隐瞒行为得不到纠正,将推高社会交往的“防范成本”,使正常婚恋被不信任情绪裹挟,损害婚姻登记制度的公信力与社会风尚。 对策——以裁判规则引导预防治理,推动“告知+审慎”双向责任落地。 司法实践已形成较为清晰的裁判思路:在未办理结婚登记、以结婚为目的给付彩礼而目的落空的情形下,彩礼通常应依法返还;若一方存在隐瞒重大疾病等过错,返还责任更应得到强调。同时,法院在相关案件中也会考量双方过错程度,提醒当事人在缔结婚姻时尽到必要审慎注意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相关典型案例亦释放明确信号:对隐瞒重大疾病等导致婚姻目的无法实现的,应依法评估过错并确定返还范围,推动彩礼纠纷回归理性、回归法律。 从社会治理角度看,应继续倡导在登记前开展必要的健康沟通与婚检服务,引导当事人通过书面约定、清单式告知等方式把关核心信息;婚介机构、社区组织等也应强化合规引导,避免以“快速撮合”替代风险提示。对确需监护人协助的当事人,主管部门应加强程序指引,减少当事人“临窗口才发现”的制度性摩擦。 前景——以个案裁判推动共识形成,婚恋关系将更强调规则与责任。 随着民法典实施不断深入,彩礼治理、婚前告知与婚姻撤销等规则的社会认知将持续提升。可以预期,围绕“重大事项如实披露、缔约过程合理审慎、纠纷处理依法有据”的共识将进一步巩固。对当事人而言,坦诚沟通与依法登记是婚姻稳定的起点;对社会而言,推动婚俗回归理性、让诚信成为婚恋的硬约束,是降低纠纷、增进信任的长远之道。
婚姻是两个人的终身承诺,任何隐瞒都可能埋下隐患。万宁这个案例虽小,却折射出婚恋市场亟待解决的诚信问题。法律判决为受害者提供了救济,但构建和谐婚姻关系仍需全社会共同努力。唯有以诚信为基石,才能筑牢幸福婚姻的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