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集中清理“特邀副会长”等名誉头衔促规范运行

近日,一场涉及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的名誉职务清理整顿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根据中央社会工作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规范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名誉职务设立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协会商会正在对现有名誉职务体系进行全面规范和调整。

问题的症结在于,长期以来,部分行业协会商会在名誉职务设置上存在不规范现象。

一些协会随意设立"特邀副会长""名誉常务理事""名誉理事""名誉会员"等多种名誉性职务,导致名誉职务体系庞杂、管理混乱。

这些虚名的泛滥不仅造成了社会组织管理的混乱,也容易被不当利用,损害了行业协会商会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中央社会工作部的规范要求明确了新的管理标准。

根据通知精神,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的名誉职务设置应当严格规范,仅可设立"名誉会长"或"名誉副会长"两类。

这两类名誉职务的设立必须经过严格程序:由协会会长办公会提名,报中央社会工作部审核备案,最后经理事会审议决定。

通知明确禁止设立"名誉常务理事""名誉理事""名誉会员"及其他任何类似称谓的名誉性职务。

此外,不得设立长期无实际履职人员的名誉性职务,这一规定有效防止了名誉职务沦为空壳。

各协会商会的整改行动迅速而坚决。

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在1月29日的通知中表示,已完成对禁止类名誉职务的清理撤销工作,并明确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未经协会理事会正式批准,一律不得新设任何名誉职务。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则对现有名誉职务进行了规范调整,将"特邀副会长"统一更名为"荣誉(名誉)副会长",确保名称设置符合新规要求。

中国眼镜协会从1月16日起取消了"名誉常务理事"职务,原相关职务人员同步取消。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也对2024年11月设立的16个"特邀副会长"职务进行了撤销。

中国世界民族文化交流促进会则对长期空缺的名誉职务进行了清理,取消了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名誉职务。

这一规范工作的深层意义在于加强社会组织的规范化管理。

行业协会商会作为重要的社会组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名誉职务的规范设置,既是对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的完善,也是对社会组织公信力的维护。

通过严格限制名誉职务的种类和数量,明确设立程序,防止长期空缺,可以有效防止名誉职务被滥用,确保其真正体现荣誉性和代表性。

从更广的视角看,这一整顿工作反映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的高度重视。

近年来,中央不断加强对社会组织的规范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体系,目的是让社会组织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地代表和维护相关群体的利益。

名誉职务的规范化管理,正是这一系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场自上而下的名誉职务清理风暴,既是对社会组织形式主义积弊的精准纠偏,更是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微观实践。

当“特邀副会长”等虚衔逐步退出历史舞台,行业协会商会或将真正回归服务本位,在高质量发展进程中发挥更纯粹的桥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