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手支持公租房建设运营

这次税收优惠政策还得再延期,一直到2027年12月31日才结束。北京曲哲涵记者在1月18日发布的消息说,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已经联手把政策延续下去,用来支持公租房的建设和运营。这个政策一共包括7个方面的内容。比如说,对公租房建设期间的土地以及建好后的用地,不用交城镇土地使用税。如果其他住房项目里配套建了公租房,就按公租房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这个税。同样道理,印花税也一样,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给租户住的时候,印花税、契税也都不用交。还有公租房出租合同的印花税也能免掉。 另外,如果企业或者团体把旧房转让给政府用来做公租房的房源,只要增值额没有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20%,就不用交土地增值税了。还有就是如果个人或者单位把自己的住房捐出来当公租房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个人捐款部分可以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30%,单位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也可以扣除。超过的部分可以往后三年再扣。至于拿到政府发的住房租赁补贴的保障家庭也不用交个人所得税。 最后提到的是房产税和增值税这块。对公租房本身和租金收入是免房产税和增值税的。不过经营管理单位得把租金收入单独核算清楚,要不然这两个税的优惠就享受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