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生态环境治理进入“深水区”,对规则供给与执行能力提出更高要求。随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深入实施,祁连山生态修复持续推进,加之工业结构调整、能源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并行的现实压力,污染防治、生态保护、风险防控等任务呈现交织叠加态势。实践中,部分领域存制度供给不足、标准体系不够细化、执法协同与社会共治机制需要强化等问题,亟须以更系统、更稳定、更可操作的法治供给来提升治理效能。 原因——以制度建设为牵引,推动从“治标”向“治本”转变。甘肃把完善法规标准体系作为基础性工程,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突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祁连山生态修复、土壤污染防治、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点领域,加快补齐制度短板,形成“法规约束+标准支撑+机制协同”的治理框架。同时,围绕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建设需求,推进损害担责、信息公开、信用监管、政务服务等制度落地,把“有法可依”继续转化为“有章可循、可查可评、可落实”的治理能力。 影响——法规标准与机制创新叠加发力,释放依法治污综合效应。在立法层面,“十四五”时期完成5部地方性法规制定修订,并配套出台40余件制度文件,进一步夯实依法治理的制度底座,推动重点区域、重点要素、重点风险的治理由阶段性整治转向常态化管控。在标准层面,累计发布实施28项地方生态环境标准,2025年新增10项,补齐温室气体排放核算、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等领域空白,形成与国家标准衔接、契合本地自然条件特点的地方标准体系,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监管提供更明确的技术遵循。 在责任落实上,甘肃常态化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健全线索筛查、调查评估、磋商追偿、修复实施等全流程工作机制。数据显示,累计筛查案件线索1034条,启动办理案件552件,涉案金额6.4亿元,推动“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原则更加具体化、可操作。与此同时,深化府检院联动,探索“制度共建、案件联办、技术共享”工作模式,促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有效衔接,提高违法成本与治理合力,形成对生态破坏行为的综合约束。 社会监督与市场机制上,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实现全面覆盖,累计核定披露企业4800余家,年报完成率连续三年保持99%以上,省级披露平台实现部省数据对接,为公众监督、金融机构风险识别和企业自我约束提供数据基础。信用监管方面,7000余家企业纳入环保信用评价范围,269家重点监管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提供风险保障近5亿元,逐步构建“信用约束+保险兜底”的风险防控链条,推动企业从被动整改向主动合规转变。 对策——以法治化手段优化治理方式,兼顾生态保护与发展预期。围绕稳预期、强服务、促转型,甘肃生态环境部门同步推进政务服务改革,梳理政务服务事项37项,推动即办件比率由53.5%提升至83.2%。聚焦企业办事堵点难点,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实现“一网办”“一表填”“一站评”“一键搜”“一图看”等集成服务,省级32个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及5个公共服务事项全程网办率达100%,网上办件承诺时限压缩比达到72%。在制度刚性约束与服务效能提升之间寻求更优平衡,既为严格监管提供程序保障,也为绿色项目落地与企业合规经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前景——从“制度建设”迈向“制度效能”,以更高水平法治护航绿色转型。下一阶段,随着地方标准进一步细化完善、跨部门协同机制持续健全、信用与保险等市场化工具更加成熟,甘肃生态环境治理将更强调“可量化、可追溯、可评估”的闭环管理。可以预期,温室气体核算、固废处置、自然保护地监管、突发环境事件应对等关键环节的标准化水平提升,将为联合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提供更坚实支撑。与此同时,信息披露与信用监管的深化,有望推动形成“守法受益、失信受限”的制度环境,带动更多企业把合规管理内化为经营常态,推动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相互促进。
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不仅要看空气、水体、土壤等指标的改善,也要看制度体系能否经受长期检验。以法规为骨架、以标准为尺度、以赔偿追责为抓手、以信息公开和信用机制为牵引、以政务服务优化为支撑,甘肃正把治理实践转化为可执行、可监督、可持续的制度安排。越是处在转型任务繁重、风险隐患交织的阶段,越需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治理能力,让绿色发展在规则约束下更稳、更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