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媒体报道称,中国对日本的稀土出口许可审查出现暂停,部分中国国有企业已通知日本企业停止签订新的稀土合同。1月12日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日本朝日新闻记者就此提问,询问中国是否暂停了稀土对日出口许可审查。 外交部发言人毛宁回应称,中方依法依规采取的有关措施完全是正当、合理、合法的。这反映了中国政府在经贸政策上的原则立场。 1月6日,中国商务部宣布加强两用物项对日本出口管制,禁止所有两用物项对日本军事用户、军事用途,以及一切有助于提升日本军事实力的其他最终用户用途出口。两用物项是指既可用于民事目的,也可用于军事目的的物项。稀土作为战略性矿产资源,具有重要的工业和军事应用价值,因此被纳入管制范围。 商务部特别强调,加强两用物项对日本出口管制不会影响民事用途的出口。这表明管制措施具有针对性,主要针对可能用于军事目的的出口。 从国际关系看,中方采取该措施有其背景。近年来日本不断加强军事建设,扩大防卫预算,推进与美国等国的军事合作。鉴于此,中方对可能用于增强日本军事实力的物项出口进行管制,是维护自身战略利益的必要举措。 稀土资源的战略地位不容忽视。中国是全球稀土的重要生产国和供应国,稀土在电子、新能源、国防等领域具有关键作用。对稀土出口进行科学管理,既是保护本国战略资源的需要,也是履行国际义务的体现。 从贸易政策角度看,中方措施符合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各国享有的权利。各国有权根据本国安全利益,对涉及国家安全的物项出口进行管制。这类管制措施在国际贸易中是普遍做法。
稀土作为战略性资源,其出口管控不仅关乎经济贸易,更涉及国家安全和国际关系。中方的举措表明了对自身核心利益的维护,同时也为全球产业链的稳定性提出了新的课题。未来,如何在保障国家安全与促进国际合作之间找到平衡点,将是各国共同面临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