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黑龙江省的政策,我们制定了这个实施细则,它是为了鼓励开发新食品以及配料。黑龙江这个地方支持的食品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微生物蛋白、益生菌、植物基替代蛋白、功能糖和天然提取物等。目的是推动食品产业创新发展。这个政策依据了《黑龙江省支持生物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中的第十一条。所以我们就搞出这个实施细则。 这次奖励面向的是工业企业和产品,申请奖励的企业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首先得在咱们省登记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还得是信得过的公司,没被列入失信名单也没在异常名录里;申请奖励的产品也得拿到国家正式批准的“三新食品”相关许可;还要求用物理改性、化学合成或者生物制造等工艺生产的,单纯靠安全性评估就批准的天然来源产品这次不算在支持范围内。另外,企业自己要当原始申报主体去申请行政许可,并且把这项技术在本地转化落地了。一个行政许可只能享受一次奖励,多个企业联合申报的话就得商量一家出来牵头,不能重复去领。 对于拿到“三新食品”许可的每个产品,一次就奖励200万元。同一个企业同一年拿了好几个产品批准的话,就按照数量累计给奖励,但一年最多不能超过600万元。 兑现的时候每年集中搞一次。通常是政策出台当年先开展申报和兑现工作,以后的年度大概在1月份开始弄。材料准备好后市里推荐上去,省里找第三方或者专家评审一下确定名单和金额。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后没啥异议的话就报给厅党组审议通过。审议完了找财政厅一起把请示交给省政府批钱。钱批下来了财政厅就按程序把钱拨下去。 最后就是些附则条款了。解释权归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和财政厅管。符合条件的企业同时还有其他省级扶持政策的话按不重复享受的原则来。 这个细则从发布当天开始算执行期到2028年12月31日为止。中间要是有变动或者有国家新规定出来了按照那个来调整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