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出台两项新规加强网络食品安全 直指平台责任缺位与商户资质乱象

近年来我国网络餐饮业态发展迅猛,已成为餐饮行业重要增长极;数据显示,外卖市场规模占餐饮行业总收入的四分之一左右,这个新业态在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食品安全管理挑战。 市场监管总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部分外卖商户存在提供虚假地址、上传虚假照片、冒用资质等问题,严重威胁消费者食品安全和合法权益。这些乱象反映出当前网络餐饮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平台对入网商户的审核把关不严,商户信息真实性难以保证,过程管控机制不健全。究其根本,现行法律法规对网络餐饮平台的具体责任规定不够细化,平台、商户和监管部门之间的权责划分不够清晰,导致"企业无章可循、监管无法可依"的局面。 针对这一问题,市场监管总局专门制定《网络餐饮监管规定》,建立了平台与商户的双重责任体系。规定明确要求外卖平台做到"备案即担责、上线即受管、经营即履责",细化了平台对商户资质审核、信息公示、过程管控、问题处置等全链条的管理责任。同时要求商户必须具备真实的实体经营门店,对不提供堂食服务的商户要设置专门标识。这些措施直指问题根源,有助于从源头防范虚假信息和不合规经营。 在监管体制创新上,新规采用"住所地管辖为主、违法行为发生地省级管辖为辅"的权限划分模式,既遵循"谁注册、谁监管"的基本原则,确保平台主体责任监管的连续性,又赋予违法行为发生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直接管辖权,有效破解了跨地域监管中的"管辖权争议"难题。这一创新设计充分考虑了网络经营的跨地域特点,为联动执法提供了制度基础。 对于网络食品销售领域,市场监管总局同步发布的《网络食品监管规定》从平台提供者、入网食品销售者、监管部门三个维度入手,围绕"责任""协同""执法"三个关键词继续压紧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定明确平台企业要严把入网审查关口、严格风险过程管控、加强选品推介管理,同时要求入网销售者实现资质真实有效、网售行为依法合规、信息公示全面透明、风险防控全程贯通。 为确保新规落到实处,市场监管总局将自今年3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网络食品、保健食品销售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查处违法案件、治理乱象问题、清理违规主体、曝光典型案例等措施,重点打击虚假宣传行为、平台机构违法行为和违法广告行为,进一步规范网络食品销售市场秩序。

网络餐饮和网售食品关系到千家万户的日常生活,食品安全容不得半点松懈。用制度织密责任之网,是对新业态发展规律的积极回应,也是对消费者关切的直接回答。要把"流量"带来的规模优势转化为"质量"引领的竞争优势,需要规则落地、执法见效和企业自律形成合力,让消费者在每一次下单中都能获得更有保障、更可预期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