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见义勇为条例草案拿出来审一审

这次讨论的核心,是想把深圳的见义勇为条例草案拿出来审一审,让我们这些平凡人做好事能更有底气。以往咱们认定的见义勇为行为,主要集中在现场救人、抢险救灾这些事情上。但随着网络发展,网络上制止诈骗、揭露“碰瓷”,甚至是阻止学生欺凌这些事儿,条例草案都打算把它们也归进来。 说起这次立法的背景,其实早在1997年深圳经济特区就搞过了第一部相关的规定。直到现在这30年里,深圳一共给3712名勇士授予了见义勇为称号,还有108个先进集体也榜上有名。但老的规矩显然有点跟不上趟了,新草案是在3月27日被提交给市人大常委会的。 为了明确到底什么是见义勇为,草案给出了一个宽泛的定义:只要不是你本来就该干的事儿,去保护大家的利益或者帮人打架、救人的行为都算。除了保留原来的抢险救人这些老场景外,草案还特意结合了互联网的发展趋势,把网络空间里制止黑客攻击、电信诈骗这些行为也给加了进去。 同时,为了保证大家不白吃亏,草案还专门设了一个权益保障的章节。如果有人因为救人受伤了,医院得开绿色通道先救人再说钱的事;要是伤得严重的,医药费可以从见义勇为专项经费里先垫着;等以后找到了侵权人或者保险报销后,这些钱再还回去。 对于那些因为见义勇为受伤的同志,单位在规定医疗期内还得像平时上班那样发工资和奖金。如果有人想找工作或者想让孩子上学、想租房子住,相关部门也会给优先安排或者补贴。至于那些年纪小的孩子们,“见义智为”的概念被写进了条文里,学校和家长得多给点安全教育课,别让孩子去干自己干不了的危险事儿。 对于那些恶意报复、诬告或者在网上骂人的人,法律也画下了红线:如果构成治安问题就按治安处罚法办;要是构成犯罪那就得判刑。 为了不让外地的英雄受委屈,这次条例草案还规定了跨区域的保障条款:只要你是深圳的户籍或者拿着深圳的居住证去外地做好事被评上了勇士,不管外地给的奖励有多少差价都会给你补足到深圳的标准上来。 这一回审议只是初稿的初步审定阶段,接下来相关部门还会根据讨论的情况再做修改完善。至于这条草案是谁写的,作者是深圳特区报和读特的记者李舒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