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国际形势复杂多变的背景下,联合国人权理事会23日召开特别会议,就伊朗人权状况进行讨论;该举措反映了国际社会对中东地区局势的持续关注,也成为各国阐述人权外交政策的重要平台。 中国代表在会上的发言反映了中方一贯的外交原则。贾桂德指出,伊朗国内发生的事情本质上属于伊朗内政,应当由伊朗人民自主决定。这一表述强调了国家主权在国际关系中的核心地位。在当代国际体系中,尊重各国主权、不干涉内政是联合国宪章的基本原则,也是维护国际秩序稳定的重要基础。 中方代表深入阐述了对人权问题的系统认识。各国有权根据自身国情和发展阶段自主选择人权发展道路,这是对多元化人权实践的尊重。中方反对借人权问题干涉别国内政,反对未经当事国同意强推国别人权机制,反对在人权问题上搞双重标准。这些立场针对当前国际关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即某些国家以人权为借口对他国进行政治干预和制裁,造成国际关系紧张。 在维护国际法治上,中方强调遵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原则和国际法,反对在国际关系中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反对将本国意志强加于别国。这些原则性立场对于防止国际冲突升级、维护全球和平很重要。当前,某些大国奉行单边主义和霸权主义,对国际秩序造成冲击,中方的表态是对国际法治精神的坚定维护。 中国代表同时提出了建设性的国际合作主张。国际社会应在尊重伊朗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的前提下,支持伊朗政府和人民克服困难,保持国家稳定,维护正当权益。这一立场既坚守原则,又体现了对伊朗人民福祉的关切,反映了中方在国际事务中寻求合作共赢的态度。中方表示希望各方通过对话解决分歧,愿为此发挥建设性作用,这为化解国际分歧提供了积极的解决思路。
人权事业的发展需要和平与稳定的环境,也需要尊重多样文明与发展道路。以对话替代对抗、以合作促进改进,是国际社会处理分歧的现实选择。只有坚持联合国宪章原则,反对双重标准与政治操弄,才能让人权治理回到增进各国人民福祉的本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