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社会组织呈现蓬勃发展态势,但在注册登记便捷化的同时,部分未依法登记的非法组织也借机滋生。
2025年,民政系统聚焦社会治理痛点,以雷霆之势开展专项整治,全年累计查处非法社会组织930家,其中依法取缔203家、劝散339家,另有321家迫于执法压力自行解散。
此类非法组织主要呈现三大特征:一是公然冒用"中国""中华"等权威标识,如被查处的"全国钢铁产业商协会联盟"擅用全国性行业组织名义开展评比活动;二是虚构政府背景实施诈骗,"中国传统艺术发展协会"就曾以文化部下属单位名义收取高额会费;三是在新兴领域浑水摸鱼,如"中国低空经济联盟"假借无人机产业名头违规招商。
这些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仅某教育基金会的非法集资就导致200余名群众受骗。
针对执法实践中的管辖权争议、程序规范等问题,民政部2025年修订实施的《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作出制度性安排。
新规明确"行为发生地"管辖原则,建立强制措施执行标准,并首次将网络监测数据纳入证据范畴。
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学院专家指出,这对解决"打而不死、散而又聚"的治理难题具有突破意义。
当前整治工作已形成"三位一体"长效机制:民政部门搭建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实现登记信息实时核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线索双向移送机制,2025年联合执法占比提升至37%;基层社区设立"非法组织观察哨",广东等地试点推广"网格员+社会组织"双排查模式。
据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负责人透露,2026年将重点推进三方面工作:升级智能监测系统实现全网关键词扫描,建立非法组织"黑名单"跨部门共享机制,完善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体系。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分析认为,随着《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修订在即,我国社会组织监管将进入精准化、法治化新阶段。
治理非法社会组织,既是维护法治权威、守护群众权益的现实需要,也是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基础工程。
以制度规范执法边界,以协同联动提升治理效率,以公众参与筑牢识别防线,才能让合法者安心发展、让违法者无处遁形,推动社会组织在法治轨道上更好服务国家治理与民生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