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城市更新,是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改善居民生活品质、激发内需潜力的重要抓手。
当前不少城市进入存量发展阶段,老旧片区功能衰退、公共服务短板、空间利用效率不高等问题并存。
同时,城市更新项目往往涉及规划调整、土地手续、产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等多个环节,链条长、参与主体多、政策衔接复杂,部分地方在推进中出现“想改却难落地、能做但周期长、项目可行性不足”等堵点。
此次两部门联合出台《通知》,意在以制度供给牵引更新行动提速提质,推动形成更顺畅的政策闭环。
从“问题”看,城市更新面临的突出矛盾集中在三方面:一是详细规划对新业态、新需求适配不足,地块用途、强度指标等刚性约束与市场变化之间存在张力;二是存量土地、房产资源盘活过程中,过渡期政策、临时利用规则、组合供应等配套仍需完善,导致资源难以形成有效供给;三是历史遗留用地、权属不清、手续缺失等“旧账”影响项目推进,不动产登记在个别场景下仍存在材料多、流程长、成本高等现实难题。
从“原因”分析,城市更新之所以容易卡在关键节点,根源在于城市空间治理从增量扩张转向存量提质后,传统以新增建设用地、单一用地性质为主的管理方式,需要与复合功能、混合用地、微更新、渐进式改造等新模式相匹配。
同时,城市更新涉及公共利益与市场机制的平衡:既要依法依规守住安全、生态、耕地保护和规划底线,也要为产业导入、功能复合、社区服务提升留出弹性空间;既要保障土地资产保值增值与收益分配公平,也要兼顾居民权益与项目可持续运营。
制度不够细化、工具不够精准,就容易造成审批与市场节奏错位,甚至增加交易成本与不确定性。
围绕“影响”,《通知》的政策组合拳指向明确:通过增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适应性,进一步夯实城市更新的法定依据和实施路径。
按照要求,专项规划要遵循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并纳入详细规划管理,避免在规划体系之外另设空间规划,从源头上减少规则冲突与反复调整。
与此同时,《通知》提出在“一张图”基础上开展更新区域详细规划评估优化,既依法给予规划许可,又提高对市场变化和更新需求的响应能力,并鼓励制定混合开发、复合利用的正面清单与管控要求,为导入新产业、新消费、新服务提供更清晰的规则边界。
针对社区层面的“微更新”,提出规划许可豁免清单思路,有利于把更多精力用在补齐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公共空间功能等民生领域,减少不必要的制度摩擦。
在“对策”层面,《通知》着重从盘活存量、降低成本、提升可预期性三条主线发力。
一是优化过渡期支持政策。
对于利用存量土地、房产资源发展国家支持产业、行业的,将原先固定的5年过渡期调整为“以5年为原则”的灵活安排,提升政策适配度,减少因业态培育周期差异带来的不匹配问题。
同时,过渡期届满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时,新增租赁出让方式支持,有助于降低一次性资金压力,增强项目现金流稳定性,提升社会资本参与积极性。
二是明确存量土地和空间临时利用规则。
在保障安全、不影响远期规划实施前提下,地方可建立空闲建设用地临时利用和存量建(构)筑物在不增加容积率和高度情况下的临时利用管控规则,既避免资源闲置,又为城市公共活动、便民服务、临时产业空间等提供可用载体,提升土地空间使用效率。
三是鼓励资源资产组合供应整体运营。
通过开展特色资源调查和活化利用,探索多门类资源资产在特定国土空间范围内组合供应,有利于把分散资源转换为整体运营能力,提升综合效能,推动形成“资源—资产—资本—产业”联动的更新路径。
四是创新不动产登记服务。
支持预编不动产单元预告登记、老旧住房自主更新按户首次登记、土地带建筑一并收储供应简化材料等探索,核心是以流程再造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项目从立项到交付的全周期提供更顺畅的权利保障。
五是妥善处置历史遗留问题。
对历史形成的无合法用地手续建设用地,依据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依法依规分类明确认定标准和处置政策,强调“底数清晰、封闭运行”,旨在既解决存量问题又防止边清边增,维护土地管理秩序与市场预期。
从“前景”判断,随着政策进一步细化落地,城市更新有望在三个方面形成新的增量:一是更新行动从“项目驱动”向“机制驱动”转变,规划编制更科学、政策工具更精准、实施路径更多元,地方可结合自身产业结构与空间格局形成差异化更新方案。
二是存量资产盘活效率提升,空闲地块和存量建筑通过规范的临时利用与组合供应,更可能形成可持续运营场景,带动服务消费、社区经济与新产业空间供给。
三是市场参与信心增强,过渡期政策与登记服务创新提升可预期性,有助于降低不确定性溢价,促进金融、社会资本、运营机构在合规框架内有序进入,推动“改得动、改得快、改得好”。
同时也需看到,政策效能释放离不开地方配套细则和监管能力提升。
下一步,各地在制定正面清单、豁免清单、临时利用规则等过程中,应坚持底线思维,强化安全管理、消防规范、结构安全与公共利益保障,避免以“临时”为名变相突破规划管控;在历史遗留问题处置中,应严格封闭运行、明确责任边界,防止形成新的风险点;在组合供应整体运营中,应完善收益分配与权益保障机制,推动政府、企业、居民多方共赢。
城市更新既是空间形态的重塑,更是治理体系的革新。
此次两部门联合推出的政策"组合拳",既立足解决当前瓶颈问题,更着眼于建立长效机制,体现了"规划引领与市场驱动并重""刚性管控与弹性适应结合"的治理智慧。
随着新政落地,我国城市发展将加速从"规模红利"向"质量红利"转型,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注入新动能。
未来需重点关注政策执行中的区域差异,及时总结地方创新经验,推动形成更具中国特色的城市更新范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