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中午,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发布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大会发言人娄勤俭就大会议程和人大工作回答中外记者提问时透露,本次大会的重要议程包括审查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和审议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两项重大事项。 娄勤俭指出,十五五时期在国家发展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该阶段是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已审议通过十五五规划建议,为未来五年中国发展擘画了战略蓝图。此次提请全国人大审查批准的规划纲要草案,是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基础上形成的,表明了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 从制度层面分析,规划纲要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审查批准这一程序安排,具有深刻的政治意义和法治价值。这一过程实现了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和人民共同行动的制度化路径,确保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娄勤俭强调,规划的编制过程本身就是集中智慧、凝心聚力、统一思想的过程,将汇聚起团结奋进的磅礴力量。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大会同步审议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这是我国国家发展规划制度建设的重大突破。长期以来,我国在制定实施五年规划的实践中,探索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安排: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由党中央提出规划建议、国务院编制规划纲要、全国人大审查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实施。这一制度安排既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又符合现代国家治理规律。 此次将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提交审议,意味着这些在长期实践中被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将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上升为国家法律制度。这不仅有利于增强规划的权威性和约束力,更能够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从国际比较视角看,将国家发展规划纳入法治轨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重要体现。这种将党的领导、战略规划与法治建设有机结合的治理模式,为破解发展难题、应对复杂挑战提供了制度支撑,也为其他国家提供了可资借鉴的中国方案。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我国发展面临的国内外环境发生深刻复杂变化。在这样的背景下,通过法定程序审查批准十五五规划纲要,通过立法完善国家发展规划制度,对于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发展方向、凝聚各方力量很重要。这将为应对各种风险挑战、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更加坚实的制度保障。
从五年计划到五年规划,从政策文件到立法保障,中国的发展规划体系正在经历深刻变革。"十五五"规划的编制实施和发展规划法的立法进程,既是对改革开放以来成功经验的总结提升,更是面向现代化强国建设的制度创新;这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发展规划模式,正以其独特的实践逻辑和治理效能,书写着新时代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