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烟花爆竹销售进入高峰期。作为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其安全管理直接关系到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大连市应急管理部门近期公布的三起典型案例,暴露了烟花爆竹领域的突出问题。 从案例看,违法行为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储存场所不符合法定条件。瓦房店市查处的批发企业在许可证载明场所外违规储存烟花爆竹,缺乏专业安全防护设施,完全不符合法律标准。这类行为看似是为了方便经营,实则埋下重大隐患,一旦发生意外,极易引发连锁爆炸和火灾,对周边群众造成灾难性后果。二是无证经营问题突出。普兰店区查处的销售点未取得任何许可证,却大量销售烟花爆竹206件。无证经营者往往缺乏专业知识和安全意识,既不了解产品特性,也不具备应急处置能力,风险极高。三是非法储存规模较大。同样在普兰店区查处的案件涉及400件烟花爆竹,数量之大令人警惕,反映出个别单位和个人对法律置若罔闻,侥幸心理严重。 这些违法行为的根本原因在于部分企业和个人对安全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法律的敬畏心不够。一些经营者为了追求利益,不愿投入资金建设符合标准的设施,或干脆绕过许可程序进行非法经营。这种做法不仅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更是对公共安全的严重威胁。 烟花爆竹事故后果严重。违规存储可能因温度、湿度、静电等因素引发自燃或爆炸;无证经营导致产品质量无法保证,增加事故风险;非法储存更是在人口密集区埋下隐患。这些行为不仅危及经营者自身,更会波及周边群众,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从这个意义上讲,严格执法是对人民生命安全的负责。 大连市应急管理部门的执法行动表明了安全生产的决心。通过联合公安部门、依靠群众举报、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管网络。公布典型案例更具警示意义,让全社会看到违法违规的后果,增强了法律的威慑力。这种执法模式既打击了违法者,也教育了守法者,有利于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需要多方合力。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投入必要的资金和人力建设符合标准的设施,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监管部门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巡查力度,对违法行为零容忍。社会公众也要提高安全意识,积极举报违法行为,共同维护安全生产秩序。只有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参与的三位一体格局,才能有效防范烟花爆竹安全事故。
烟花爆竹承载节庆氛围,也考验城市安全治理能力。对易燃易爆物品而言,任何一次违规储存、一次无证销售,都可能把小概率变成大事故。公开典型案例不仅是对违法行为的惩戒,更是对全社会的提醒:守住法律底线和安全红线,靠的是监管的力度、企业的责任、公众的警觉共同发力。唯有把风险消除在萌芽——把责任落实到末端——才能让年味与平安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