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打假人半年内两次以虚假宣传和无经营资质为由要求退钱

2026年4月15日,《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正式生效。这次更新不仅是为了进一步规范恶意索赔行为,还完善了平台内经营者的投诉管辖权,给不良商家戴上了更紧的“紧箍咒”。 早在这次政策落地前,网上就出现了一批专门教人如何搞打假、赚快钱的博主。他们开着高价培训课,号称只要交3000元学费,就能让人变成能快速索赔的“大神”。这些课程里充斥着各种打擦边球的操作,教学员怎么规避司法认定的牟利性打假风险,全程都在围绕如何快速获利转。 一位开这种培训班的职业打假人透露,他的独门秘籍就是把打假当成生意来做。他们把这门行当分成了两种赚钱套路:一种是单价低但量大,像食品类一单赔1000元,下10单或20单就很可观;另一种是单量少但金额大。 这种培训课程里讲的是“做打假就四步:找货、取证、协商、走程序”,甚至还给人指出了所谓的高成功率打假赛道。按照他们的逻辑,只要跟着学透法律法规和实操要点,任何人都能成为行业中的“大神”。 然而,这种行为早已背离了职业打假的初衷。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副秘书长唐健盛指出,有些职业索赔人纯粹是为了牟利,故意找小商家表面上的合规瑕疵来索要赔偿。他举了个例子:有个职业打假人在上海一年就举报了1200多家饭店拍黄瓜有问题。商家做冷菜需要专门区域是合规性要求,但这并不意味着拍的黄瓜就有食品安全问题。这些人会把这种合规性瑕疵说成食品安全问题,以此要挟商家给钱了事。 同样在河北唐山经营网店的张先生最近就遭了殃。一位职业打假人半年内两次以虚假宣传和无经营资质为由要求退钱,后来还向平台投诉。实际上张先生的店铺资质齐全,平台核查后也判定没有违规,两次都解除了对店铺的限制。 北京那边的情况也不乐观。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与产品质量安全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芦云表示,这种培训本质是教人用不正当手法牟利,已经触碰了法律红线。如果这种行为变成集团化或组织化的话,甚至可能触犯刑法。 最高人民法院早就有相关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对知假买假者在合理消费范围内支持惩罚性赔偿;但对连续购买、反复索赔、恶意高额索赔等行为则不予支持。如今这一规定和即将实施的新办法结合起来看,就是要狠狠打击那些利用制度漏洞赚钱的人。 唐健盛认为这种批量培训把职业打假变成了一种组织化、规模化的抱团行为,甚至出现了“群狼战术”。一群人跑到小便利店里从头翻到尾找问题产品过期就行索赔,甚至有人还把过期的东西带进店里。作为中小商家根本没法证明这个产品不是自己店里的。 尽管目前有部分职业打假人还在试图钻空子赚钱,但随着监管力度的加大和法律的完善,这种灰色产业链注定要走向末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