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看似普通的交通违法,却暴露出一个常被忽略的法律风险点;近日,浙江省临海市法院审结的一起危险驾驶案,把公众视线引向一种夏季常用药——藿香正气水。 问题的关键在于认知误区。被告人郭某自2024年5月起,因饮用藿香正气水后感觉精神提振,便频繁大量购买并长期服用,逐渐形成依赖。2025年8月3日,郭某一次性饮用两盒共20支藿香正气水后,驾车从黄岩区前往仙居县。也正是该选择,让他走上了被追责的道路。 驾驶途中,酒精影响逐步显现。郭某头脑发沉,车辆在高速公路上长时间占道行驶,甚至险些与大货车发生碰撞。接到群众举报后,执勤民警在临海服务区将其查获。经血液检测,郭某酒精含量为237mg/100ml,远超醉酒驾驶标准。 这起案件的特殊之处在于,郭某并非饮用传统酒类后驾车。藿香正气水作为常见中成药,说明书明确标注酒精含量为40%至50%,并提示“服药后不得驾驶车辆”。药店工作人员曾多次提醒,郭某家人和医生也曾劝告,但他在明知的情况下仍抱有侥幸,最终酿成严重后果。 法院判决具有明确警示意义。临海法院认为,郭某明知藿香正气水含酒精仍大量饮用后驾车,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最终,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郭某拘役二个月十日,并处罚金五千元。该判决已生效。 这起案件也折射出一个更普遍的现象:不少人对含酒精药品、食品的风险认识不足。很多人一提“酒驾”就想到白酒、啤酒等酒类,却忽视了其他含乙醇的物质。同样道理,含酒精的中成药以及酒心巧克力等食品,都可能抬高血液酒精含量,进而触及酒驾或醉驾的认定线。 从法律层面看,酒驾、醉驾的判断依据是血液酒精含量,而不是摄入的具体品类。只要在服用或食用大量含乙醇物质后驾车,导致血液酒精含量达到相应标准,就可能构成违法甚至犯罪。这一规则对所有驾驶人同样适用。 进入夏季,藿香正气水等防暑药品销量上升。如何在正确用药的同时避免因使用不当带来的法律风险,值得关注。这需要生产企业、销售渠道、医疗机构和驾驶人共同把关:药店应在销售时加强提示,医生在开具或建议用药时应明确警示,驾驶人更应主动了解成分和注意事项,提前规避风险。
这起看似偶发的个案,提醒公众重新审视“酒驾”风险的边界;随着含酒精食品和药品的种类增多,“酒驾”不再只与酒杯涉及的。每位交通参与者都应明白,安全驾驶不仅是拒绝饮酒,更是对入口之物保持清醒判断。把好“入口关”,守住“方向盘”,才能更有效守护道路生命安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