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阮祥燕呼吁:生育力保护政策需从"文件"到"临床"全面落地

当前生育力保护存在“文件要求”和“临床落实”之间的落差。国家卫健委2024年12月印发的《关于推进生育友好医院建设的意见》提出,在肿瘤等可能损害生育力的治疗前,应充分告知风险,规范开展生育力评估与指导。但调研显示,基层落实仍有明显短板:不少基层医疗机构对政策了解不够、执行偏弱,生育力保护未被纳入常规诊疗流程;肿瘤、妇科、外科、儿科等重点科室的“治疗前告知”制度尚未普遍执行;生育评估与保护咨询在基层可及性不足,群众难以在就近机构获得专业指导。更关键的是,生育力保护尚未进入医疗机构考核体系,导致要求停留在文件层面,难以形成持续行动。

生育力保护既关乎医学选择,也关系民生权益;既需要技术支撑,也需要制度落地。只有把“治疗前告知”和“可及的专业服务”真正纳入诊疗流程,并通过闭环管理和硬性考核压实责任,才能让政策要求转化为患者看得见、用得上的保障,为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提供更坚实的健康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