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群众对学前教育质量与可负担性的期待持续提升,“上得起”“上好园”成为不少家庭的现实关切。
一段时间以来,部分地区幼儿园收费项目不够清晰、收费管理方式不够匹配、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不够规范等问题交织叠加,既增加家庭负担,也影响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的推进进程。
为回应民生关切、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并与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建设相衔接,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幼儿园收费政策的通知》,对幼儿园收费政策作出系统完善。
问题:收费结构不清与“变相收费”现象仍需治理。
现实中,幼儿园收费主要包括保育教育费、住宿费以及与入园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等。
部分机构存在项目设置名目繁多、收费公示不充分、通过家委会或引入第三方等方式绕开监管收取费用等情况,导致家长难以判断收费合理性、也难以进行有效监督。
同时,公办园政府定价机制在部分地区难以及时反映成本变化与供需情况;一些民办园尤其是营利性机构存在逐利倾向,收费偏高,社会反映较为集中。
托育服务方面,全国总体供给仍显不足,一些幼儿园虽有意愿开设托班,但现行收费与成本匹配度不高,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激发。
原因:公益定位、成本核算与监管机制不完善是关键因素。
学前教育具有明显的公共服务属性,收费政策需要在保障公益性与可持续运营之间实现平衡。
一方面,政府投入、社会捐赠等多元资金来源客观存在,若缺乏清晰的成本扣除和核算规则,收费标准就可能出现偏离;另一方面,不同类型幼儿园办园性质差异较大,若管理方式“一刀切”或边界不清,容易造成定价失真与监管空白。
此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环节牵涉用品采购、餐饮、校车、延时服务等多项支出,若缺少统一目录清单与透明公示制度,容易被异化为“扩项增收”的通道。
托育服务则更考验成本分摊、人员配备和场地改造能力,若收费政策无法覆盖合理成本,供给扩大就缺少稳定预期。
影响:收费政策是否科学,直接关系民生获得感与教育公平。
对家庭而言,学前阶段支出在育儿成本中占比不低,收费不透明或不合理会放大焦虑感,影响生育养育决策预期。
对行业而言,规则不清会导致“劣币驱逐良币”,使规范办园者承压,抑制优质普惠供给扩容。
对治理而言,乱收费不仅损害群众利益,也削弱公共政策公信力,不利于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
在人口结构变化背景下,部分地区学龄前人口规模出现波动,学前教育供需关系也在调整,收费政策更需要兼顾公平与效率,避免市场无序竞争与公共资源低效配置。
对策:以“分类管理+清单约束+动态评估”为主线完善制度安排。
通知明确幼儿园收费项目可收取五类费用:保育教育费、住宿费、提供托育服务的保育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意在从源头划清边界、压缩灰色空间。
在管理方式上,突出分类施策:公办幼儿园、普惠性和其他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和住宿费实行政府指导价;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以及各类幼儿园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幼儿园开设托班收取的保育费参照保教费管理,并允许结合成本差异合理确定标准,增强托育供给的政策适配性。
在收费标准形成机制上,通知强调实行政府指导价的费用应以扣除政府投入、社会无偿捐赠等后的成本为依据,并综合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市场供求、机构性质与服务类型等因素合理确定,体现“成本约束+民生承受”双重导向。
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分别提出补偿成本、据实收取的原则,旨在限制超范围、超标准收费,减少随意性。
为增强政策的可执行性与可持续性,通知提出健全评估优化机制,要求加强收费监测,通过成本调查、自行评估或委托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定期对收费管理方式、收费项目与标准进行评估,及时调整优化。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目录清单制度:各地要建立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总清单,同时幼儿园建立本园收费目录清单并严格公示,未列入清单或未经公示的一律不得收费。
这一制度安排突出“可见、可查、可追责”,为治理乱收费提供了可操作抓手。
与此同时,通知还强调加强收费行为监管,指导幼儿园健全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并对规范收费、退费等作出要求,推动形成闭环管理。
从政策导向看,通知体现了四个重点:其一,强化普惠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园公益属性,通过政府指导价使收费更可负担;其二,将公办园从政府定价调整为政府指导价,给予合理浮动空间,促进质量提升与可持续运行;其三,针对营利性民办园强化监管,必要时可开展成本调查,引导合理收费;其四,鼓励有条件幼儿园提供托育服务,通过更符合成本的保育费管理方式提升供给意愿,缓解托育短板。
前景:收费治理与供给扩容将共同推动学前教育走向更高质量的普惠发展。
随着学前教育法治化进程推进,收费政策的边界将更清晰,政府、园所与家庭的责任分担更明确。
可以预期,目录清单制度与定期评估机制将提升收费透明度与规则稳定性,减少“隐性负担”;分类管理将促使不同类型园所回归定位,提升普惠供给的质量与效率;托育服务的制度支持有望带动更多存量资源向托育延伸,形成“幼有所育”与“幼有优育”相衔接的服务体系。
下一步,政策成效关键在于地方细化落地,包括成本调查的科学性、清单制定的严谨性、执法监管的连续性,以及对困难家庭的兜底支持等,需在实践中持续完善。
学前教育既是重大民生工程,也是战略性社会投资。
完善收费政策只是起点,更重要的是通过制度创新激活各方活力,在保障公益属性与调动办学积极性之间寻求最优平衡。
各地需因地制宜细化落实措施,既要严格监管防止乱收费,又要合理保障办学成本,更要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唯有多方协同发力,才能真正实现让每个孩子"上得起""上好园"的目标,为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注入持久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