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的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甚至能免除处罚,甚至能免除处罚

11月6日清晨8时50分,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向化派出所门口,一名男子足足徘徊了15分钟也不敢进去。门卫觉得不对,赶紧去通知值班民警。民警出来一看,这小伙子神情紧张得很。几番寒暄过后,小伙子终于说了实话:原来他的朋友谢某从松江回来就茶饭不思,整夜睡不着觉。问了好几次才知道,谢某在松江可能干了啥违法的事儿,心里头怕得要命。大家伙儿一合计,决定让他来派出所“投案”。有三个朋友开车把他送到了门口。他刚迈进值班室,那三位朋友才算是松了口气。 民警一问才知道,谢某是9月底在松江那边为了卖假烟,已经被当地警察给挂上网追逃了。看到民警把道理给讲明白了,谢某这才放下了思想包袱,把干过的坏事都交代清楚了。崇明这边现在把他移交给松江警方去办了。 法律上说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那条款:自首的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甚至能免除处罚。民警也是借着这事儿给大伙提个醒:违法的事儿瞒不住的,光靠侥幸心理换不来自由;早点去投案自首,才能多一分宽大处理的机会。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道理大家都懂,主动去投案才是正路。